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劳保用品对社会生活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在一些时期是会需要和劳保用品打交道的,特别是某些职业中,总会需要发放劳保用品,当然,对于发放劳保用品国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总是和劳保用品打交道的话应该了解一下。那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呢?
一、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以月计算,亦即以实际生产(工作)月计算,凡病假、事假(含工伤假)、产假、婚假、丧假、待聘以及外出参加学习期间等停止发放。 总队劳资及物业部根据职工个人当月的出勤情况及生产(工作)场地,核定应享受劳保用品的标准及时间。 考核的办法是:当月工作7~15天,按半月计算;当月工作16天及其以上者,按一个月计算;跨月者按连续日期以上述标准核算;满三十天以一个月计算,超过部分另作计算。
二、几点说明
1、标准的核定,优先计算高标准工作时间,野外、机关可相互折算成统一的标准。
2、野外队工作人员,在野外工作时间(按第三条考核),享受野外相应工种标准;在上饶基地工作时间享受其他工种标准;不工作不享受。
3、矿业公司人员到野外,参照野外相应工种的标准发放。基地工作人员到野外,按野外地质、测量工种标准。
4、劳保用品的发放,采用先发放后计算使用期的办法。
5、由于本规定的考核依据之一是职工的出勤情况,据此,要求各部门一定要如实考勤。如实反映职工生产工作、场地(特别是野外与基地要分清),要求各部门每季将各自的考勤表汇总,审核后交总队劳资。
6、职工每月所享受标准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重复享受。
《劳动法》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在领取劳保用品的过程中其实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些领取方面的问题,如果出现领取错误的话需要及时纠正,不然容易出现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可能还会引起误会和麻烦出现,严重的话可能还会上演闹剧。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近些年,交通事故频发,其中包括追尾,相撞,伤人等重大事故,也包括违章等小型事故,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能忘记及时处理,当想起来时交通事故已经过了处理期限,那么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具体介绍。交通事故过了处理期限会......


·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事情,相信大家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也有所了解
      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事情,相信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也有所了解,出现交通事故应冷静下来分析现场,并停下来协商,报警交给公安处理,公安人员会在维护现场后,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维护公平正义那么交通事故报警了不处理怎么办呢?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报警了不处理应怎么办1、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术手法对这类遗体进行整容修复,让遭遇不幸的逝者可以体面地告别世界。但这笔特殊的花费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在追偿时该如何界定?法院认为,死者因车祸遭遇碾压导致......


·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受害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那么,当事人应该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调解呢?公安机关在调解前,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一、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


·交警扣车是否要交停车费
      交警扣车是否要交停车费一、交警扣车是否要交停车费根据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下交警可以扣留机动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或检验完毕:1、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的;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3、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4、未放置保险标志的;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天津车船税新标准
      天津车船税新标准一、天津市车船税标准天津市车船税税额标准税目计税单位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元)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每辆2701.0升以上至1.6升(含)3901.6升以上至2.0升(含)4502.0升以上至2.5升9002.5升以上至3.......


·司法鉴定人的劳务费如何计算?
      为了维护司法鉴定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鉴定人的劳务费,对司法鉴定的收费进行了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政府指导价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劳务费在可控的范围内浮动。那么司法鉴定人的劳务费如何计算?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一、法......


·租房子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现在租房诈骗案时有发生,小则遭受财产损失,大则造成人身损害,所以,租房子的流程一定要正规,每一个流程都不能马虎,需要小心谨慎。那么,正确的租房子的流程是什么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帮助您正确规避租房风险。一、租房......


·民事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民事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一、民事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的格式范本民事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的格式范本?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申请事项:申请证人某出庭作证。申请理由: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



·房产纠纷律师:买房备案要多久?
      一般准备结婚的夫妻都会在婚前先买好房子。买房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要到房产局备案。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准备一些资料来备案,但是购买房屋后房屋备案时间多长,多久?下面就由吴丁亚律师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


·劳动争议律师:公司破产,拖欠员工的薪资能否追回?
      真实案例:        五年前,江苏的蒋先生夫妇双双下岗,家里的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好在不久后,蒋先生就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高超的技术在一家私营企业找到了工作。五年来,蒋先生的工资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合议庭是如何评议案件的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应该怎么处理?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被告怎么处理在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又向同一法院以此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情形中,基于法律禁止二重诉讼的精神,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此情形应予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车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家是塌旋区房屋改造后原由的菜地是否还归个人使用
·卖方疑问,在卖房过程中,在卖房过程中,因买方与中介之间为费用发生
·我们能怎么办呢?,我的父亲在十年前和我们这个楼的楼主商议好说两个门面二十万
·宅基地出路问题
·我是河北的,我卖给东莞石排镇客户一批货,客户当时签收了,后来
·陈律师你好 想离婚可以委托吗?
·承诺书的效应问题,就是之前签订了一份承诺书
·咨询网上买家购国外产品无中文贴讹钱事件
·房子的归属问题如何分配,你好
·离婚分财产,房子是老人建的
·我想离婚 没有经验不知道怎么办
·我的朋友在看守所个星期了 请问可以去看他吗


推荐律师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我家是塌旋区房屋改造后原由的菜地是否还归个人使用
·卖方疑问,在卖房过程中,在卖房过程中,因买方与中介之间为费用发生
·我们能怎么办呢?,我的父亲在十年前和我们这个楼的楼主商议好说两个门面二十万
·宅基地出路问题
·我是河北的,我卖给东莞石排镇客户一批货,客户当时签收了,后来
·陈律师你好 想离婚可以委托吗?
·承诺书的效应问题,就是之前签订了一份承诺书
·咨询网上买家购国外产品无中文贴讹钱事件
·房子的归属问题如何分配,你好
·离婚分财产,房子是老人建的
·我想离婚 没有经验不知道怎么办
·我的朋友在看守所个星期了 请问可以去看他吗

热门城市

·昌江律师
·
贵阳律师
·
浦东新区律师
·
台湾律师
·
辽源律师
·
达州律师
·
黄浦区律师
·
保山律师
·
烟台律师
·
宜春律师
·
滨州律师
·
万宁律师
·
沈阳律师
·
阿克苏律师
·
红河律师
·
荣昌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