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财产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离婚前财产保全是防止夫妻一方非法隐藏和转移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有效措施,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有的夫妻一方会遇到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对于保全失败带来的问题也很苦恼,容易造成利益受损。下面我们就保全财产的内容作出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的损失

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容易给对方转移和隐匿财产的机会,给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过程中,一定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及时申请诉讼离婚。

二、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

(一)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二)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财物种类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 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 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二、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转移走,给自己带来的不小的损失。因此,在离婚之前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这对离婚财产分割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防止一方恶意转移或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减少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

·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适用范围。  条文只适用于配偶是非军人一方对军人提起离婚的诉讼案件,而军人向非军人一方提起的及夫妻双方均为军......


·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
      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而对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进行公开审判的。但有的人认为自己的离婚案件涉及到了个人隐私,因此就想要进行不公开审理。那到底这种情况下的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就需要确定下来,一方实际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日后也是可能出现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究竟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


·子女赡养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
      在赡养方面,其实子女的责任与义务都是指向的同一类东西,即应该对年老父母履行的内容。那么您知道子女赡养的责任与义务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子女赡养的责任与义务有哪些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


·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应视为宅基地一并出卖
      江某将位于农村集体的宅基地出售给同村的蒋某和王某,但是江某认为自己出售了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未出售,蒋某和王某应当支付房屋的价款才可以取得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


·死刑缓期6个月执行正确吗?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上为了给一些罪犯悔过自新的机会,给予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通过就不执行死刑,这对于改造罪犯非常有帮助,有些人认为死刑缓期6个月执行,那么6个月的期限是不是有错误呢?将在下文进行相关介绍。?一、死刑缓期6个月执行正确吗?......


·夫妻股权分割要评估吗,离婚如何分割股权
      夫妻间在婚后拥有的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在这之前则不属于。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我们一些夫妻会遇到的就是股权的分割,那么夫妻股权分割要评估吗?今天网整理查阅了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夫妻股权分割要评估吗在股权转让中,评估......


·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该怎么处罚
      故意杀人的,只要具有这样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此时,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造成的损害结果就是不同的。那么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该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该怎么处罚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免费咨询,扬州劳动工伤律师在线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扬州律师,扬州电视台说法栏目法律顾问。工伤赔偿计算编辑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


·新疆乌鲁木齐律师孟子君办理毒品案件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探讨
      两个困难或问题,欢迎交流、探讨杨X贩卖运毒毒品近三公斤,是孟子君律师接受委托的毒品刑事案件之一。从侦查阶段,到审查起诉和补充侦查,案件几经周折,近日终于移送.起诉。基本的案情是:杨X从四川快递了一些食品,然后到新疆接收时被警方抓获,从其快递物......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开展的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开展的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找券商托管外包;管理费证券类产品一般在1%至2%二、开展私募基金外包的条件1、想要开展私募外包服务业务,根据协会要求,服务机构进行登记:(1)如果是做募集业务,要求在证监会注册并......


·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
      贷款买房是否为提前消费还尚有争议,但是贷款买房已然成为现在购房的主流方式,不过在房贷政策的影响下有时候首付比例会有所提高,那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一)购房......


·民事诉讼代理的义务和权利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代理的义务和权利是怎样的?代理人需具备下列资格:(一)有被代理人或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或者契约约定代理的范围、期限等;(二)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相关的技能;(三)代理人依其代理对象之多寡可分为专属代理人与普通代理人。如:保险、股票、税务、诉讼......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孩子在饭店被烫伤 饭店有责任吗
·您好,我现在想做一个关于放弃小孩抚养权的公证,应该怎么做?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部福田轻卡,4月份22号报废,挂靠
·怎样写借条或是欠条才会受法律保护
·民事起诉状原告要求退回货款
·请问一下,月江拘留所在哪?怎么走
·无房产证的房子转让给孩子需要怎么操作?
·房产过户要收什么费用?收多少?
·黑中介变相加价可以起诉吗?
·离婚财产分割
·他要我分担欠款怎么办?,如果在没有离婚期间
·2000年在一家公司上班至今,现在公司拆迁,老板遣散员工,补偿金怎么算? 求解答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孩子在饭店被烫伤 饭店有责任吗
·您好,我现在想做一个关于放弃小孩抚养权的公证,应该怎么做?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部福田轻卡,4月份22号报废,挂靠
·怎样写借条或是欠条才会受法律保护
·民事起诉状原告要求退回货款
·请问一下,月江拘留所在哪?怎么走
·无房产证的房子转让给孩子需要怎么操作?
·房产过户要收什么费用?收多少?
·黑中介变相加价可以起诉吗?
·离婚财产分割
·他要我分担欠款怎么办?,如果在没有离婚期间
·2000年在一家公司上班至今,现在公司拆迁,老板遣散员工,补偿金怎么算? 求解答

热门城市

·临汾律师
·
邢台律师
·
遵义律师
·
荆州律师
·
阿拉善律师
·
巴音郭楞律师
·
黄冈律师
·
株洲律师
·
巫山县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无锡律师
·
三沙律师
·
吉林律师
·
和田律师
·
石家庄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