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医疗费怎么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此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医疗费的赔偿,毕竟对人身有所损害,也就合情合理的需要对伤者治疗方面的费用进行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医疗费该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费用算是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其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所谓必须,解释上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为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医生来证明,应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医院诊疗的一般情况,医疗费主要由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几项费用构成。
由于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并且需要区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两方面的,就需要在计算赔偿损失之前,先搞清楚究竟应该怎么来计算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要是在这方面有所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有效期是多久?
      很多时候,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比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方面的赔偿。那么关于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有效期是多久呢?怎么正确的拟定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来进行合法的事故赔偿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一、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如今,不管是做什么时候,法律上面都是有一个时限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那么就无法对权利人的利益作出保护。那么这个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交通事故赔偿有时效。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首先,要及时报案。如果是轻微事故,事故双方也愿意协商处理,投保人可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双方协商处理。这种情况下,车主千万要留下对方的车牌号码和联系方式,以防万一。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人员伤亡,或者事故双方不愿调解,就需要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而后立即......


·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公民在继承房产的时候,无论是通过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其实都是能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但日后要想对继承的房产做出处分的话,则就需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那么此时,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谁承担
      交通事故纠纷中,原告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么这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呢?而最后又应该由谁来承担?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以保证交通事故受害......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购房合同更名指的是购房者希望变更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以便完成过户。一般常见形式主要有:增加、减少或者直接替换买受人三种情况。为什么要给购房合同更名?1、购房者的贷款额度不够,需要增加买受人以补足......


·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


·劳务派遣纠纷当事人的诉讼资格如何认定?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双方,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但在实务中,用人单位的实际形式多种多样,且在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形式、状态也可能会产生变化。2、......


·怎么对校园伤害事故界定
      怎么对校园伤害事故界定一、怎么对校园伤害事故界定所谓的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所发生的造成在校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导致其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人身......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升级改造,南京市...直接管理
      2018年6月5日上午,南京市...举行市第三看守所揭牌仪式。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资源配置,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划归南京市...直接管辖,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由监管支队负责具体管理。划归市局直接管辖后,第三市看守所将参照市看守所......


·镇江市看守所开通预约平台,律师提前安排会见在押人员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羁押在看守所在押人员时,可以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事前预约,提前安排在押人员家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减少等候时间。(一)家属会见  1、准予会见的人员限于罪犯的近亲属及监护人。......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一、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所谓“共同海损费用”,是指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有哪些审理程序?
      国家赔偿案件,对于不同的类型的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不论是对于侵犯财产类的案件还是其他类型,我们一般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审理的。那么,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我们都是需要经历哪些审理的程序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在侵犯财产权案件......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应是多少?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应是多少?一、背景相关1、发行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的债券发行总金额,余额指截止某个时间点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金额,因此,余额是包括了历年发行还没有到期的债券的,因此余额一般都比发行量要大。2、债券发行金额是发行债券的面值总额,一般......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医疗费怎么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关于民间借款的利息计算法
·想找律师打官司。咱这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儿,我们想过去。
·交通事故,车祸后四十多天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知询涟水承包地纠纷,对仲裁存在异议。
·祈求法律帮助,我前几天在医院带环医生给我做了子宫糜烂术
·罗律师好!我是浙江新昌的,你是曹妮的辩护律师吗?是的话尽快把
·义务工身亡责任在何方,生产队筹资筹劳修路
·2019年黄豆有补贴么?
·五类车停放家门口被撞,交警拖走事故车,全责方不赔偿也
·可以查询身份证带没带
·脚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做鉴定的时间问题跟公司发生冲突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关于民间借款的利息计算法
·想找律师打官司。咱这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儿,我们想过去。
·交通事故,车祸后四十多天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知询涟水承包地纠纷,对仲裁存在异议。
·祈求法律帮助,我前几天在医院带环医生给我做了子宫糜烂术
·罗律师好!我是浙江新昌的,你是曹妮的辩护律师吗?是的话尽快把
·义务工身亡责任在何方,生产队筹资筹劳修路
·2019年黄豆有补贴么?
·五类车停放家门口被撞,交警拖走事故车,全责方不赔偿也
·可以查询身份证带没带
·脚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做鉴定的时间问题跟公司发生冲突

热门城市

·吕梁律师
·
铜陵律师
·
龙岩律师
·
忠县律师
·
娄底律师
·
虹口区律师
·
宁夏律师
·
张家口律师
·
河西区律师
·
常德律师
·
吉林律师
·
盘锦律师
·
济宁律师
·
松原律师
·
昭通律师
·
德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