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认购协议书签订后退房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认购协议书签订后退房怎么办?一、认购协议书签订后退房怎么办?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1、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
(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从实践上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
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在实际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因为购房者对开发商存有欺诈的故意与欺诈事实的举证比较困难。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章认可。
(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开发商在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和设计单位同意变更设计的情况下,应当书面通知购房者,告知变更设计规划的事实。如果变更设计规划影响到房屋的质量或使用功能的,购房者是有退房的权利的。开发商此时应当向购房者返还购房款,并且支付利息。
(5)无法得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一般的情况下,都在购房合同中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有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购房者未能取得银行商业贷款,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即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也应当将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予以返还。
(6)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对此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并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7)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项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a)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如果开发商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购房人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但在实践中,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很少会去选择退房,此时选择开发商承担法定赔偿责任会对购房者更有利,更何况是在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时期。
(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但在外地房地产市场,开发商承建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时有发生。若出现上述情况,开发商是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的,亦无法按约定的交房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9)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经济损失,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也会得到支持的。但是,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或房内噪声大,影响购房者身体健康和居住的情况等。
(10)开发商把出售的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后,又将房子抵押给他人,或直接将房屋又出售给第三人,购房者在查明情况属实后,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以及违约责任。
认购协议书签订后退房要经过协商解决问题,一般在认购协议中都写明了相关退房的条款,符合条款的可以按照程序解除协议退房,得到应有的赔偿,出现特别情况的,双方不能达成统一退房意见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的判决更能合法的保护双方的利益。


...

·购房需知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原则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很多朋友们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发现该房屋正在处于被他人租赁的一种状态,此时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原则可千万要注意了,那么购房需知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原则及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一说。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原则及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现如今,国家对于农民的各种补偿和惠农政策,使得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农户都换掉了以前破旧的瓦房,准备修建新的房子。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和农村建房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一)户主申请......


·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
      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拆迁的现象也是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补偿工作也就受到了您的广泛关注,各个地区都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关的政策。那么,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呢?潍坊的拆迁补偿都包括哪些方面呢?潍坊拆迁厂房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个平方一、房屋拆迁......


·山东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的问题,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在进行买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贷款条件。那么,山东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呢?贷款条件主要是包括些什么呢?接下来,就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一、山东二套房政策目前,《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已......


·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继承吗?
      现在一套房子动辄上百万千万,以至于许多夫妻或子女想要继承对方的房产,可又因为原本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不禁很多人发问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继承吗。这里就涉及一个法律问题,以上由我们为您解答。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继承吗?“房产证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医保报销比例(一)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


·打架先动手一方有什么法律责任?
      世界各地打架的场面几乎天天都有上演,而在打架的过程中,先动手的一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而要是被他人教唆去打架的话,此时又该怎么处理?那么您知道打架先动手一方有什么法律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打架先动手一方有什么法律责任打架......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现如今,夫妻离婚时对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进而引发纠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那么具体来说夫妻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呢?此外,实践中不少夫妻都是贷款买的房,那么贷款买的房离婚怎么处理?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离婚时分割房产的......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生活中,您在外打拼漂泊,大都是出租房屋,然而近年来出租房屋不断发生安全隐患,骗租等等,那么在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需要了解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出租房屋注意事项,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出租房屋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呢?1、出租房屋应注意事......



·本案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2011年至2012期间,原告张某某出售一批PE水管给被告钱某,2012年5月23日双方结帐,被告向原告出具22万元欠条一份,欠条上方写明总欠款为22万元,下方注明该欠款分四期偿还,2012年7月30日支付5万元、2012年8月30日支付5万元、2012年9......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    深圳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员通过中国兴业网上银行转账时错将卡号码打错,将近9万元打进甘肃天水市区一个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户头当中,公司在发现失误后即通过兴业银行查询得知该卡号所有......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绩溪县看守所
    安徽省绩溪县看守所位于绩溪县华阳镇柏枝新村140号,是公安部授予的“二级看守所”。是绩溪县看守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绩溪县看守所限制自由,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绩溪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破产是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遭遇破产清算时,购房的业主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一知半解,为了解开您的疑惑,在本文中主要介绍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开发商破......


·什么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是什么?一、劳动争议解决方式都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四种:1、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认购协议书签订后退房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怀孕后女方要离婚彩礼应退还吗?
·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应得的利益
·别人借钱,不回微信,不接电话了。我怎么办才能收回钱
·贩x2克,三次,获利2千块钱,按这个情况会判多久?
·您好我父亲于2015?月在上班路上出车祸死亡厂里有责任吗?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到现
·支付宝转账,二年不还了,怎么办
·诈骗装修款,却没装修
·我从1985在天津一电厂上运行,一直上014,现在想办理提前退休,是否符合条件
·你好! 我以前的判决书证明弄丢了,现在想买车,通不过审核,
·我在工地受了工伤公司不管叫小包头拿钱没买工伤保险,小包头给不
·离婚户口在男方,女方另立户口本需要什
·我父9岁出车祸后伤残鉴定一级,能算多少赔付金,城镇户口,宝鸡眉县人


推荐律师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怀孕后女方要离婚彩礼应退还吗?
·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应得的利益
·别人借钱,不回微信,不接电话了。我怎么办才能收回钱
·贩x2克,三次,获利2千块钱,按这个情况会判多久?
·您好我父亲于2015?月在上班路上出车祸死亡厂里有责任吗?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到现
·支付宝转账,二年不还了,怎么办
·诈骗装修款,却没装修
·我从1985在天津一电厂上运行,一直上014,现在想办理提前退休,是否符合条件
·你好! 我以前的判决书证明弄丢了,现在想买车,通不过审核,
·我在工地受了工伤公司不管叫小包头拿钱没买工伤保险,小包头给不
·离婚户口在男方,女方另立户口本需要什
·我父9岁出车祸后伤残鉴定一级,能算多少赔付金,城镇户口,宝鸡眉县人

热门城市

·芜湖律师
·
新余律师
·
吴忠律师
·
天津律师
·
泉州律师
·
丹东律师
·
鸡西律师
·
巫山县律师
·
南平律师
·
河西区律师
·
龙岩律师
·
黑河律师
·
常德律师
·
湖北律师
·
沙坪坝区律师
·
昭通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