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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纠纷就是民事纠纷了,或许您就已经经历过。那么您当时是如何解决的呢?今天,我们要为您带来的是民事诉讼的解决途径,也就是当我们发生了民事纠纷的时候可以怎么做,您可以权衡各种方式的效果和成本做出自己的选择,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物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 诉讼阶段:和解——撤回起诉、中止诉讼——法庭制作调解书。 仲裁阶段:和解——裁决书或调解书。 和解后,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按照和解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进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三、仲裁 1、仲裁的概念: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纠纷的方式。 2、仲裁的基本特点: (1)自愿性; (2)专业性; (3)独立性; (4)保密性; (5)快捷性; (6)仲裁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不能上诉,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没有仲裁协议,不能启动仲裁程序。限于民商事仲裁,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四、诉讼 1、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活动,已经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2、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1)公权性;(2)程序性;(3)强制性。 3、程序:法院审理、裁判、执行 4、参与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除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外,由于建设工程活动及其纠纷的专业性、复杂性,我国在技术工程法律实践中孩子探索其他解决纠纷的新方式,如争议评审机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民事诉讼的解决途径的所有内容。总而言之,我国法律为我们提供了多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我们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适合的解决争端的方式,并不一定就要上法庭。总而言之,采取合法的途径才能最终解决问题,保障我们的权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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