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姻法遗弃罪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遗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常见,包括遗弃孩子以及遗弃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当情节严重时,遗弃行为是构成犯罪的。然而很多人对《民法典》遗弃罪是什么并不了解,《民法典》遗弃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下文将带来《民法典》遗弃罪相关规定的具体介绍。

一、怎样才算《民法典》遗弃罪

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那么才能确定该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之后就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二、《民法典》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三、《民法典》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根据上文对《民法典》遗弃罪相关规定的介绍,想必您已经对《民法典》遗弃罪是什么有了一定了解。遗弃孩子和不能生活自理的老人不仅仅只是违背道德观念,当遗弃行为情节严重时在法律上也是违法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希望都能够您尊老爱幼。

...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包括哪些
      就男女的结婚条件来看,要是有一方不满足的话,那么最后肯定是无法领取结婚证的。而这个结婚的条件是由我国《婚姻法》事先做出规定的,那到底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包括哪些结婚条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结婚当事人本身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结婚......


·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能够保障受害人的权益,一些人在面对离婚的时候往往不知所措,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担心如果自己起诉离婚会不会失败,有了这些顾虑后就觉得请律师更靠谱,但是经济可能有不允许。那么,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法律......


·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为了降低离婚率,国家一直在调整政策,但是作用微乎其微。而且协议离婚远远少于诉讼离婚的,因为离婚的产生纠纷的可能性非常大。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在民法典中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本文中将对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民法典》......


·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男女住在一起,一起生活,有的甚至了几十年,但他们并没有结婚,而且很多外人看来,他们就是夫妻,虽没有登记结婚,但也和夫妻没有什么差别。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关于“同居”这个词,是现代社会生活中再正常不过的了。同居关系有建立肯定也就有解除的时候,而解除同居关系必须要有法律规定作为依据,那么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怎么分财产?不妨跟着我们的文字往下看看,或许我能帮助到您!一、解除同居关系的法......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
      外地的私募基金收税政策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对于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


·债权人有哪些举证责任
      债权人有哪些举证责任一、债权人有哪些举证责任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


·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吗
      当下,男女同居在一起的情况比较多,而现实中有的甚至是已经与他人结婚了,之后又再与其他人同居生活在一起,那么此时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吗?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男女同居构成重婚罪吗同居构成重婚罪吗?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什么是......



·金华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金华律师学习了中共..、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律师行业..第二次会议精神。大家认为律师作为保障扫黑除恶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大有可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作出的重大决策,律师应当进一步提高政......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地址、电话与邮编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邮编:211800电话:12368电话:12368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手指骨折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无论在生活当中还是在工作当中受伤在所难免,当受伤以后如果存在第三方那么就会需要做司法鉴定,那么当我们手指骨折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在下述文字中我们不仅仅给您解答了关于手指骨折的司法鉴定标准还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关于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


·自己撞车保险全赔是否合理
      自己撞车保险全赔是否合理不管是新司机还是老死机都可能会在开车的时候有一些失误,面对这些碰撞,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保险公司。如果是自己一不小心使爱车受伤保险公司会怎样进行赔偿呢?自己撞车保险全赔能不能顺利进行呢?将为您解除疑惑。一、自己撞车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婚姻法遗弃罪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关于采金矿。,在我们村里每户都有一片竹林的使用权
·婚前财产也会变成共有财产吗?
·以死亡者日记叙述内容证明房产归属是否有效?如何鉴别真
·孩子在学校晚上睡觉时从床上跌落,造成头骨骨裂,学校应付什么责
·朋友本来有个烟嘴送给我了喝了点酒烟嘴掉到地方碎成两半了
·某局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你好,邻居把空气能热水器安装在我家厨房窗户附近,对我这边影响
·咨询律师卖树钱不给用该咋样维权
·购买农村二手房,农村房子目前不能过户
·你好孩子早恋怎么解决
·请问,我和他没有拿结婚证可以去探监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我想查询周宁县看守所的电话号码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关于采金矿。,在我们村里每户都有一片竹林的使用权
·婚前财产也会变成共有财产吗?
·以死亡者日记叙述内容证明房产归属是否有效?如何鉴别真
·孩子在学校晚上睡觉时从床上跌落,造成头骨骨裂,学校应付什么责
·朋友本来有个烟嘴送给我了喝了点酒烟嘴掉到地方碎成两半了
·某局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你好,邻居把空气能热水器安装在我家厨房窗户附近,对我这边影响
·咨询律师卖树钱不给用该咋样维权
·购买农村二手房,农村房子目前不能过户
·你好孩子早恋怎么解决
·请问,我和他没有拿结婚证可以去探监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我想查询周宁县看守所的电话号码

热门城市

·宝鸡律师
·
阳泉律师
·
丰台区律师
·
陕西律师
·
怀化律师
·
六盘水律师
·
湘西律师
·
唐山律师
·
汉中律师
·
迪庆律师
·
鹰潭律师
·
海外律师
·
长沙律师
·
滁州律师
·
河池律师
·
白银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