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通常借名买房都是出现在一些限购的城市中,为了能够多购买到一套房产,有的人就与有资格买房的人协商约定,借用对方的名字来购房,这样做虽然确实可以买到房产,但也会存在相应的风险。那么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吧。
   一、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3、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4、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在这些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而且,即使登记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登记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二、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问题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取得所购买的房屋,该合同的有效性对实际出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或者最大化的保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对于双方在幕后签订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需要具体分析。
  1、借名购房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意思自治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代理买卖房屋。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效力。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合同效力
  对于该类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认识,有的法院认为该类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实际出资人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其签订合同的标的是买卖某种特定的购房资格,而非房屋本身,应当认定为无效。
  而有的则认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而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法律,亦不属于法规,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该类合同不应判归无效,合同双方如果能够按照规定补缴税收,合同仍应属有效。因两种观点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导致法院在裁判此类案件时陷入了困境。
  “借名买房”者,一定要认清楚所购房屋的性质,如果是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那么最好不要购买,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最后落得房财两空。
  一般为控制当地房价,政府才会出台政策限制购买房屋,但对于一些炒房的人而言,此时就会大擦边球,采取借名买房的方式继续购进房产。不得不说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是比较多的,一旦产生纠纷那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建议最好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购房。
  
  
  ...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讲,现如今我国的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其中,重点对夫妻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作出了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实很多纠纷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最终的处理效果是比较好的。就房产继承纠纷来看,实践中也有很多人是向法院起诉了的,此时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


·有购房需求的人在选购房屋时,不管是在哪一过程,都要注意防范可
      有购房需求的人在选购房屋时,不管是在哪一过程,都要注意防范可能会存在的购房风险,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对于购房过程中的风险其实也是可以事先采取措施进行防范的,不过在此之前很有必要先了解清楚买房过程中的风险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一、买房过程中的风险都有哪些......


·买房对于很多家庭来讲都是一件大事,但由于房产市场的水很深,为
      买房对于很多家庭来讲都是一件大事,但由于房产市场的水很深,为避免利益受到损害,就有必要在买房的时候先了解清楚应该要注意的环节,这也是一种维护自身利益的方法。那到底公民买房要注意的环节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买房要注意的环节都有哪些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


·摩托车闯红灯撞车怎么处理
      摩托车闯红灯撞车怎么处理在很多城市都已经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行驶了,这是因为摩托可以随意在道路上行使,监管起来困难,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摩托车在行使当中闯红灯发生交通事,那么摩托车闯红灯撞车怎么处理,流程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一......


·私募基金有哪些
      私募基金有哪些风险?私募基金不能确保收益的风险1、法律和政策风险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边缘地带。迄今,我国的《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对私募基金的含义、资金来源、组织方式、运行模......


·专利权人侵权损失怎么算
      专利权人侵权损失怎么算在专利侵权中,对于专利权人来讲,自己的利益多多少少都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而对于因侵权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的。那这个专利权人侵权损失究竟该怎么计算呢?请在下文中和我们一起进行具体了解。一、专利权人侵权损失怎样计算人民法院......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    那......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发生变更,只是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


·如何保障意定监护双方权益?
      意定监护协议生效时,被监护人已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当他们的权益遭到损害,谁来维护? 建议尽量以书面方式全面细致约定相关权利义务,比如清楚记录个人信息、重大疾病、监护范围和监护报酬等。然后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较高南京律师网。如出现违约......


·刑罚的执行机关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拘役——→公安机关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未成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执行罚金——→原审法院执行(可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折抵)没收财产——→原审法院执行(必要......



·泉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最新一览表
      家人被羁押在泉州市看守所怎么办?泉州刑事律师会以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详尽周密的法律意见文书......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扬州债务纠纷律师受理债务追讨事务,提供债权债务处理、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等......



·非法电子证据的采纳
      一般认为刑事电子证据的取得必须通过合法的人员和合法的方式取得,而在一些特殊的时刻可以对此原则有所突破。犯罪发生时,很多时候侦查人员对电子证据及时取证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十分困难。侦查人员可能需要了解特定在线人的上网行为,并对其进行监控取证,......


·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员工的工伤只要能够评定上伤残级别的,不管是属于第几级别,肯定都代表着因为工伤而导致员工的劳动能力多多少少是受到了一些影响的。但是员工本人肯定非常在意伤残级别的评定,比如说工伤伤残鉴定书上显示的鉴定级别为九级,有人就非常担心,在我国工伤认定九......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买车买保险这是很常见的事,因为买一份保险买一份安全。但是有很多司机感觉自己买了保险,就可以随意的违法交通规则,那么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被判缓刑的那个是怎么算的 是下判决书那天起开始计算的吗
·我要求政府为我们安置房屋合理
·夫妻感情破裂坚持要生二胎该怎么办?
·我上班期间突然脑堵手动不了我公司是上市公司有五险一金公司可不
·才知道有住房维修金,住了好几了,能么补交?
·你好,我想起诉离婚,这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异地怎么起诉离婚,
·可以起诉离婚吗,请问
·请问商品房租没交,被甲方启诉会有什么后果,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16641874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被判缓刑的那个是怎么算的 是下判决书那天起开始计算的吗
·我要求政府为我们安置房屋合理
·夫妻感情破裂坚持要生二胎该怎么办?
·我上班期间突然脑堵手动不了我公司是上市公司有五险一金公司可不
·才知道有住房维修金,住了好几了,能么补交?
·你好,我想起诉离婚,这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异地怎么起诉离婚,
·可以起诉离婚吗,请问
·请问商品房租没交,被甲方启诉会有什么后果,

热门城市

·渭南律师
·綦江区律师
·山东律师
·南川区律师
·娄底律师
·常德律师
·萍乡律师
·惠州律师
·南昌律师
·鸡西律师
·铜川律师
·大兴区律师
·恩施律师
·锡林郭勒律师
·万州区律师
·怒江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