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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发生的各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面对这一新型的网络安全隐患,国家也对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接连通过修改法律法规,发布新的司法解释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下面就来跟随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
有问题要咨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最新规定一、《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第二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第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本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将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的,定罪量刑标准适用本解释第五条的规定。 第七条 单位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八条 设立用于实施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第九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 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 第十一条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不重复计算。 向不同单位或者个人分别出售、提供同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累计计算。 对批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根据查获的数量直接认定,但是有证据证明信息不真实或者重复的除外。 第十二条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上面就是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最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这些法律和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个人信息的认定、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认定、泄露个人信息情节的认定以及相关的刑罚处罚。如果您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还有需要咨询的,请您联系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 ·还没有文章 ·涉及股份分割的离婚该如何处理 从前生活水平还不是很好,夫妻离婚的涉及到的财产分割类型也比较单一。如今,人们的生活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而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不仅仅是对钱进行分割,还有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股权等等。那么涉及股份分割的离婚该如何来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是不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意外的,此时就一定能够认定为交通事故 是不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意外的,此时就一定能够认定为交通事故,从而按照我国对交通事故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是否构成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规定,同时也规定一些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不能算交通事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五险一金和劳动者关系密切,在社保和公积金中,国家对企业缴纳社 五险一金和劳动者关系密切,在社保和公积金中,国家对企业缴纳社保有强制要求,而公积金是否缴纳各个省市规定不同。按照大连市规定,在大连的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那么大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一、浙江商标买卖的步骤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 ·绍兴市所有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绍兴市所有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位置导航:绍兴市看守所☞地址:绍兴市高新区皋埠镇牌口村(东临生态产业园上樊路口)☞导航设置:牌口村幼儿园鸡笼山(绍兴市越城区)☞联系方式:0575-88750161绍兴市看守所搬迁到皋埠镇:此次搬......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搬迁新址、电话、地址导航 2021年1月1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整体搬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一、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近花园路锦江之星);公交车10路、69路、70路、115路、131路、165路、311路至“花......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每个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立案标准,不过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刑法中规定的立案标准的内容是不同的。那么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带着这个问题看看由我们整理的下文吧。一、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如何规避风险? 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如何规避风险?一、购销合同欠款纠纷有哪些证据?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是企业或其它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资料,比如工商登记证等。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欠款发生后当...... ·投标需要多长时间,投标时间要多久 投标需要多长时间,投标时间要多久?投标在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它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它涉及的事项非常的多,而且花费的时间特别长,很多人就问我们,投标需要多长时间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一、投标需要多...... 相关法律问答: ·商场里面的铺面,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或者帮助 ·我有一位朋友小孩叫2019年12月抓到现今不知在那里能 ·跟智障女离婚有财产分割吗凭什么会赔偿吗 ·律师你好!请问法院判决6年,判决书以有两个了,为什么犯人还关 ·律师,您好,目前卫生院以小孩生父有抚养权为由拒绝为我妻子补办 ·农民工工资一年多了,问他也说没有 ·长城影视打官司,索赔事宜。 ·关于买房发现总价不对 不买可以吗 ·老马,我是杨晋 ·您好!我刚看到您处理的人事争议600天的案件,我的情况和当事 ·单位提供免费试验品问题,目前我单位为各加盟商提供免费试验品 ·购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额,在多少范围以内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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