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分割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在遗产分割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遗产分割的具体步骤。传统观念认为女儿出嫁后就不能分割遗产,这是十分错误的。对于遗产继承人而言,除了知道哪些遗产可以被分割外,同时还需要了解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具体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遗产分割的方式有:

(一)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二)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三)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二、遗产分割的步骤是怎样的

在我国,遗产分配的步骤是怎样的?相信您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遗产分割的步骤有: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关于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债务清偿原则

(1)限定清偿原则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遗产的分割

关于遗产分割,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遗产分割的原则。只有知道遗产分割的原则,才能更好的对遗产进行分割。遗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包括: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关于遗产的分割,我们需要知道的是遗产分割不仅仅涉及到遗产本身的分割,更关系到哪些人能分割,哪些人不能分割。虽然我们都知道女儿出嫁后不能分割遗产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在遗嘱中并没有保留女儿的份额,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无数的实践证明:在遇到相关的情形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是个快捷并有效的办法。相信在律师的帮助下,您会很快分得自己应有的遗产。

...

·上海离婚财产继承纠纷案费用
      ?现在很多人的法律意识都逐渐提高,年轻人在结婚前很多都会签财产协议,这样方便在以后如果发生离婚可以高效方便的分割财产。但是有的人并没有这个意识,在他们离婚后会因为财产分割的不均导致争论。上海离婚财产继承纠纷案也是要缴纳一定费用的,法律对此也是有法律规定的。一、离婚财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原告向人......


·老人再婚财产怎么继承
      老人再婚在现今社会是比较普遍的,老人再婚对于老人的老年生活带来了不少好处。不过,如果老人再婚财产怎么继承呢?这是很对老人子女在老人再婚后,考虑的尤其多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分析解答吧。一、老人再婚财产怎么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老年人再婚的配偶对其财产也享有继承权。若没有遗嘱,再婚老人的......


·私生子有没有继承权?
      近来,关于财产继承纠纷的官司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私生子继承权的占比重颇大。私生子因其在道德方面的地位较低,因此您对其有偏见,但是在继承权上,不能依据道德而是依据法律。那么私生子有没有继承权?如果能继承,又到底该如何继承财产。为您详细解答。一、私生子有继承权吗,能继承财产吗?1、私生子有继承权吗,能继承......


·婚育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结婚的假期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二、关于晚育的法律规定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晚育并领取......


·法定第一继承人是谁?
      通常只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才需要严格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是不能继承遗产的。那么这个第一继承人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第一继承人是谁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


·上海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小产权房不受保护,政策也在逐步收紧,在建的停工,已有的要调查统计,拿出解决方案,并且不允许抵押,从政策上可以看出,小产权房已经穷途末路,买房者需警惕小产权房,那么,上海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的我们整理了下面的内容,欢迎阅读。一、上海至小......


·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
      在我国,想要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除了要依法由法官判处死刑外,还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样也是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死刑,损害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那具体说来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死刑复核......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一、《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


·装修合同没有约定逾期期违约金能否获得赔偿?
      装修合同没有约定逾期期违约金能否获得赔偿?一、装修合同没有约定逾期期违约金能否获得赔偿?只要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获得赔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乐陵 离婚律师田树森总结婚姻案件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
      近期以来,田律师接待了很多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其中大部分对子女抚养存在疑虑,下面,田律师结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就如何抚养子女及抚养费如何承担等问题,做出了全面总结,以便对有该方面法律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


·2014年5月20日《律政风云人物》将对曹春风律师进行专访
      鉴于本人在毒品犯罪辩护领域的实务与理论方面有所建树,媒体法务..倾情推出的《律政风云人物》专栏第四期将于2014年5月20日就毒品犯罪的有关问题,进行独家专访。具体访谈内容,涉及到毒品犯罪的辩护与预防利益间如何均衡;本人从事此领域来进行深度研究......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什么是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什么是合同履行方式?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合同签订之后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双方的义务,因此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就是只有通过双方当事人履行了义务......


·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


·因出轨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民法典》中有规定,要是夫妻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此时另一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夫妻因出轨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因出轨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分割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有个亲戚在上海被警察带走了,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说明原因,
·你好,我因工受伤,1左足砸压伤,2左足第一趾骨开放性骨折,3
·现在的情况是已经人在看守所里呆着了,请问这样是怎么回事啊
·被前女友殴打过程中被迫转账,可以追回吗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不需要赔偿间接损失,例如:购置税,贴膜,之类
·2015年11月在山东威海乳山市购买房产,购房款打给销售员(
·老板以辞职时工作不到一个月为由拒绝发工资 我工作27天 可以要到工资吗
·派遣工辞职流程,多久能办理离职手
·有事相助儿子打架误入第三看守所电话
·桐乡市濮院镇人李某在镇江市丹徒区荣炳服务区向同事景某借款6万
·尹律师你好,我去年在楼德镇给一个私人老板开车,没签合同欠我3
·执法系统难道可以一手遮天吗?


推荐律师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我有个亲戚在上海被警察带走了,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说明原因,
·你好,我因工受伤,1左足砸压伤,2左足第一趾骨开放性骨折,3
·现在的情况是已经人在看守所里呆着了,请问这样是怎么回事啊
·被前女友殴打过程中被迫转账,可以追回吗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不需要赔偿间接损失,例如:购置税,贴膜,之类
·2015年11月在山东威海乳山市购买房产,购房款打给销售员(
·老板以辞职时工作不到一个月为由拒绝发工资 我工作27天 可以要到工资吗
·派遣工辞职流程,多久能办理离职手
·有事相助儿子打架误入第三看守所电话
·桐乡市濮院镇人李某在镇江市丹徒区荣炳服务区向同事景某借款6万
·尹律师你好,我去年在楼德镇给一个私人老板开车,没签合同欠我3
·执法系统难道可以一手遮天吗?

热门城市

·宝山区律师
·
临夏律师
·
烟台律师
·
十堰律师
·
香港律师
·
北碚区律师
·
崇左律师
·
涪陵区律师
·
普陀区律师
·
海北律师
·
抚州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沧州律师
·
密云区律师
·
桃园律师
·
青浦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