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人们的任何生产和生活活动都离不开土地。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围绕土地的所有、使用和处置等问题,所设置的各种制度与制度运行,构成了土地制度的核心内容,它深刻影响着社会的安定与繁荣。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完善的,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完善的。很多人都对征地补偿十分感兴趣,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下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宁海县征地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工作;农林部门负责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的注销等工作;镇乡(街道)负责土地征收的具体工作;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乡(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全县范围内一律实行“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偿安置标准。
  
  第五条“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的补偿费。
  
  青苗(单年生作物)按照800—1200元/亩给予补偿;地上附着物按照县政府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六条 “区片综合地价”按区片级别、规划区(城市、镇和乡驻地)内外、地类划分为4个级别2档地类16个补偿安置标准,
  
  第七条 征地补偿安置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告知征地情况。国土资源部门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镇乡(街道)对拟征土地的地类、权属、面积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并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三)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听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依法组织报批。国土资源部门将拟征收的土地编制土地征收方案上报审批。
  
  (五)二公告一登记。土地征收方案批准后,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实施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六)财政部门按《征地补偿协议书》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评估报告等及时足额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七)土地征收后,依法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
  
  (八)交出被征收的土地。土地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征地补偿安置费后应无条件地将被征收的土地交出,并做好被征地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
  
  第八条 对被征地人员给予必要的就业援助,尽量采取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人员。安置途径有:货币安置、保障安置、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等。
  
  (一)货币安置。是指一次性支付足额的安置补助费,让有一技之长或者有生活技能的农民自谋职业。
  
  (二)保障安置。是指用征地补偿安置费为符合规定的被征地人员支付社会统筹保险,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依据不同性别和年龄实行分类安置。
  
  (三)农业生产安置。是指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对被征地人员进行安置,使被征地人员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四)重新择业安置。是指向被征地人员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并积极创造条件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人员就业。
  
  第九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私分、截留、拖欠。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使用、分配,根据各村具体情况,侧重于被征地人员,依照法定程序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提出协调、裁决申请。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方案的实施。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县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03]26号)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我们介绍的关于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从文章中可以知道补贴金额是按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计算的,这个被划分为4个级别2档地类16个补偿安置标准,但区片综合地价不包括青苗和建筑物的补偿的,这两者分别有各自具体的补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房地产可谓是现在的大热的问题,可能想要真正拥有一套房子,可能会花上很多人一辈子去实现。那么到了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那套房子还是否是属于业主本身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究竟土地使用70年后我们的房子会怎么样,毕竟一套房子来之不易,那么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番......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土地只有一类:  片区片范围:桥头街道、北台街道、千金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85000元/亩;建设用地:85000元/亩;未利用地:6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一、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二、征地工作程序的规定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及内容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户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都切实的考虑到了实际的征地情况,合肥也根据实际要求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台了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工作有依据,补偿标准有依据,但是具体的标准如何,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什么?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什么?工程在建筑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建筑方与施工方进行协商建筑施工等事宜,在建筑完工后还需要对工程进行验收,而这个时候往往都会参考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对一个工程进行负责,我们整理了建筑工程装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我国专门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文件,以此保护女职工的相关权益。那么,你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为你做了整理,供你阅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


·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首先,内容具体确定。包括: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


·强奸罪判的轻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在对构成强奸罪的犯罪分子依法量刑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可能会判的比较轻,这主要是因为具有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在处罚的时候才会判的轻一些。那么强奸罪判的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是没有处罚,只是在最低......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程序怎样?
      按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起诉后,要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一、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申请条件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2、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海外并购,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欢迎,不少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在这之前,了解一定的风险和并购程序是十分必要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及其法律文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网络关键词注册”合同欺诈案诉讼终审尘埃落定
          “网络关键词注册”合同欺诈案诉讼终审尘埃落定   &#......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地址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原金坛市)镇广路(西门建材市场西边约一百......



·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三类,其中一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民法典》相关知识,给您详细讲解下。哪些人拥有完全民事权......


·阻碍执行职务构成要件是什么
      国家事业单位机构都是有自身的职责的,工作中需要办理许多的事情,特别是公安机关,需要办理的事件是直接维护到社会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但是在公安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人刻意去阻止公务的进行,但这样做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那阻碍执行职务构成要件......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生活中,凡是数额巨大的交易,都应该谨慎对待,以免造成损失时后悔不已,买二手房时亦是如此。然而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不够理性,忽略了许多显而易见的问题,以致付出巨大的代价。为了确保利益不受损害,购房者在买二手房前最好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起诉离婚协议交了有一个月了,怎么没有动静呀
·别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的店面来贷款逃跑后,债务是否由我来偿还
·没有购房发票能办理房产证吗
·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我在高新区的劳务工作他们没给工资
·你好我一个朋友借我一万多块钱打电话给我说了好多次都不给我,就
·如何与上海XX有限公司打设备租金官/span>
·职务职级并行从今日执行,6月将退休的公务员能享受吗?原执行职务职级中副调研员的女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166418749

·请问一下,起诉离婚协议交了有一个月了,怎么没有动静呀
·别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的店面来贷款逃跑后,债务是否由我来偿还
·没有购房发票能办理房产证吗
·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我在高新区的劳务工作他们没给工资
·你好我一个朋友借我一万多块钱打电话给我说了好多次都不给我,就
·如何与上海XX有限公司打设备租金官/span>
·职务职级并行从今日执行,6月将退休的公务员能享受吗?原执行职务职级中副调研员的女

热门城市

·乌海律师
·南昌律师
·盐城律师
·九江律师
·甘南律师
·三沙律师
·丰都县律师
·盘锦律师
·楚雄律师
·阿拉善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
·玉林律师
·河南律师
·奉节县律师
·洛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