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医疗过错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医疗过错期限
1、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鉴定时的时间限制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我们在进行提出医疗过错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注意一定不要超过医疗过错期限的,在进行申请的时候,一般是不可以超过发生事故后1年的时间,而且,如果,我们对于鉴定的结果存在异议的话,我们也是需要及时的提出的,一般是不超过15天的时间。


...

·如何正确处理医患纠纷?
      如何正确处理医患纠纷?一、什么是医患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二、医患纷争的分类1.医疗过失纠纷。即指由于医务......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怎么办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怎么办一、相关概念介绍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不可避免要面对记载整个医疗过程的病历,病历中的很多专业术语,对于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来说,很难作出准确判断,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患者的损害这两......


·发生医疗纠纷你该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你该如何处理?一、发生医疗纠纷你该如何处理?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


·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一、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购销合同中付款方式有哪些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2、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二、购销合同违约责任1、供方的违约责任(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


·行政诉讼法的证据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的证据有哪些一、行政诉讼法的证据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


·购车合同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下称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下称接受......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 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



·北京律师: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有什么法律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清算责任、债务清偿责任、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下面吴丁亚律师带您了解。......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2019年7月15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等61人为被告提起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本案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挂牌运行后受理的“第一案”,也是该法庭试行网上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当事人提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提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是多久?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限的立法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通常包括主体条件、客体条件和时间条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


·私募基金风控合规负责人是什么
      私募基金风控合规负责人是什么私募基金风控合规负责人是什么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承担的责任。......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还是新股东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还是新股东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社会中不断的发展起来,作为公司的股东成为了公司的核心部分之一,股权也是财富的一种象征,股权转让也开始常规起来,那么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吗?新股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医疗过错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有民间借贷可以找你吗
·非国有企业,政府出面,是否能强制性征用农民土地?
·病假期间是不是公司可以不交保险
·交通事故意外险合同赔偿,保险买的是河南的
·我身份证丢了怎么办?非常担心,不知道补办后,原先丢的是否还能用?太可怕了
·没签劳动合被辞退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你好,女方要求跟男方离婚,说孩子也要,男方也说也要孩子,这样
·女儿女婿过世有一个女儿,岳父岳母有分女儿女婿财产吗?
·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单位有责任赔赏吗、,我爸爸因车祸去世
·你好,王律师,请问一下。我有个朋友,孩子结婚了,在今年二三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网贷逾期


推荐律师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我有民间借贷可以找你吗
·非国有企业,政府出面,是否能强制性征用农民土地?
·病假期间是不是公司可以不交保险
·交通事故意外险合同赔偿,保险买的是河南的
·我身份证丢了怎么办?非常担心,不知道补办后,原先丢的是否还能用?太可怕了
·没签劳动合被辞退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你好,女方要求跟男方离婚,说孩子也要,男方也说也要孩子,这样
·女儿女婿过世有一个女儿,岳父岳母有分女儿女婿财产吗?
·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单位有责任赔赏吗、,我爸爸因车祸去世
·你好,王律师,请问一下。我有个朋友,孩子结婚了,在今年二三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网贷逾期

热门城市

·中卫律师
·
惠州律师
·
六安律师
·
梅州律师
·
大渡口区律师
·
五指山律师
·
鹤岗律师
·
阳江律师
·
乐东律师
·
南京律师
·
江门律师
·
平谷区律师
·
盐城律师
·
万盛区律师
·
张家口律师
·
江北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