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之间债务债权转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企业之间债务债权转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债的移转的概念
债的移转是指不变更债的内容,而将债由原主体移转于他主体的一种法律行为。换言之,变更债的主体的行为,就叫债的移转。
债的移转和合同之债的变更是不同的。债的移转所变更的仅是主体而不是内容;合同之债的变更所变更的仅是内容而不是主体。
债的移转的原因有两种:
①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②由于法律行为而发生,其中最为主要的是签订合同。
债的移转依其移转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债权的让与、债务的承担以及债权债务同时让与。债权债务同时让与,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发生变更。生活中债权债务同时移转的事例并不多见,而较为常见的是以契约的形式让与债权或承担债务,所以这里我们所要介绍的主要是以订立合同方式让与债权或承担债务。
二、债权移转
债权移转指债权人以订立合同方式将债权让与他人。其中原债权人称让与人,接受让与的人称受让人。让与合同一经成立,受让人即取代了原债权人的地位而变为债权人。当然,债权的移转并不是一定要订立合同才可发生,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以及继承等,都可产生债权的移转。
在古罗马,法律是不承认债权可以让与的,近世各国民事立法普遍规定,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可以让与,并且一般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同时也规定了一些禁止条件:
①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得让与。具体又可分为几种:
第一,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不得让与。
第二,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如扶养请求权、退休金受领权等,原则上不得让与。
第三,以特定债权人为基础的债权,如因身体、健康及名誉等被侵害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不得让与。
②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不得转让。
③法律直接规定不得让与的,债权人不得将享有的债权进行让与。
按照传统民法,债权的让与,从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时起发生法律效力。换言之,从让与合同成立时起,受让人即取代了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对新的债权人即负有清偿的义务。同时,由于这种债权的变更对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没有什么影响,因而让与人只须将让与协议通知债务人即可,而无须征得其同意。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还产生以下效力:
①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义务,如果让与人未履行应告知的义务而使受让人遭受损失的,应负有赔偿的责任。
②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交付债务证明文件的义务。让与人原有的债权,未必有证明文件。但若有证明文件收存,即应交出。若怠于交出,致使受让人因无从证明而债务人拒绝履行的,让与人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债权移转时,债权的从属的权利也随之移转。
三、债务移转
债务移转/债务的承担,指第三人为承担债务人既存的债务而与债务人或债权人达成协议。其中愿意接受债务的人称承担人。
如果债务移转是通过承担人与债权人的合同来实现的,自合同成立时起,债务即移转于承担人,同时原债务人即脱离债务关系。利用这种方式移转债务的,不必征得原债务人同意,亦不必通知原债务人。
如债务移转是通过承担人与债务人订立的合同来实现时,则必须由债权人同意,方为有效。因为债权人承担债务的第三人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和信用如何,与债权人的权利能否实现直接相关。债权人是否予以承认,可据以下方法加以认定:
①债务人或承担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承担的通知时,债权人明确表示者,则为承认。
②债务人或承担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承担的通知时,应规定一个答复期限,如果债权人在规定期内不予答复,视为拒绝承认。
按照传统民法,债务移转时,除基于对原债务人的了解和信任而设定的担保,非经担保人认可不随债务的移转而移转外,凡从属债务的义务必须随债务的移转而移转。
四、我国法律关于债的移转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91条,我国《民法通则》是允许债权债务移转的。但其规定与传统民法的规定有很大的不同:
①依《民法通则》的规定,无论是债务移转,还是债权让与,都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无效。
②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债的移转,不仅不得违反法律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且不得牟取利益,否则,就是违法。
③依《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些合同之债,如直接以落实国家计划而设立的合同之债,其成立一般由一定的国家机关批准,因此,这类债转移时,亦需原批准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我国《合同法》在合同转让即债的转移问题上,与国际的通行规定是一致的。该法明确规定,除了依合同的性质、当事人有约定或法律有规定不得转让外,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且只须通知债务人即可,不必征得其同意。债务人征得债权人同意的,也可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
上面就是关于企业之间债务债权转移的相关知识。总体而言,转移债权需要与第三人达成转让的合意,并且将这一合意通知债务人,否则该合意对债务人不生效。转移债务则既需要与第三人达成转让的合意,也需要获得债权人对转移债务这一事项的同意。在法律实务中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有针对性的解答。


...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相关问题有哪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相关问题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关于借贷的相关问题。借贷必定会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这两种不同的法律主体。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吗?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一、债权人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是法律赋予其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一、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根据合同法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本案中,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为合同已生效。合同已经签......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与债权债务相关的事情,那么您对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有多少了解呢,您知道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吗?您知道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协议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吗?如果您对我们提出的这两个问题感到很困惑,那么就来看看我们下文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吧。一、什么是债权债务概......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一)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目前,社会上有些人通过假离婚骗贷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用于继续炒房或者其他投资,以获得高收益,甚至有人靠此方法一夜致富。听到这些投机取巧的致富方法,不少人心动甚至想要尝试。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我们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财产风险1、共同财产很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夫妻有两套房产,办理假......


·民事诉讼代理的义务和权利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代理的义务和权利是怎样的?代理人需具备下列资格:(一)有被代理人或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或者契约约定代理的范围、期限等;(二)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相关的技能;(三)代理人依其代理对象之多寡可分为专属代理人与普通代理人。如:保险、股票、税务、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要在房管部门备案,但这并不是强制性条款,因此,很多当事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经过备案。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房屋租赁合同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法律后果一、对出......


·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
      相信现在很多人租赁房屋都是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吧,此时一定要注意通过正规的房产中介来租房,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而委托房产中介的,必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那到底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租房的中介费该......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一、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



·扬州市房产专业律师处理房产买卖、继承、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扬州市房产纠纷律师专注于房产买卖、继承、离婚房产分割、厂房租赁纠纷等。提供房产法律咨询,专业代理房产诉讼仲裁、二手房纠纷、商品房房屋买卖纠纷、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房屋产权纠纷等。专业领域:1、房地产开发及融资、建筑工程纠纷;2、一二手房买......


·同命应当同价,王林律师成功代理山西阳泉特大交通事故!
      2012年02月06日,A驾驶冀XXXX解放牌半挂货车拉乘B沿307复线由西向东行驶至XX出口处路段时,由于遇险操作不当,导致车厢侧翻与由东向西C驾驶的晋XXXX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相遇肇事,致A、B当场死亡,史根祥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死亡二人,伤一......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是指......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哪些房屋不能抵押
      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用来作抵押。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不可抵押的房......


·虚假广告罪的辩护词
      1、虚假广告罪的无罪辩护(1)本案被告人xx不是广告主,没有积极实施虚假广告行为,不符合犯罪主体构成要件。被告人xx不是这起虚假广告案件中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在公司的职务是挂名的,并未实际参与经营,其是在xx年xx月上学毕业后回家(涉案公司......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企业之间债务债权转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遗产纠纷“被”调解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维权加班费劳动关系
·在105路边被车撞了,对方一直找不到人,对方一直一直没有赔偿
·我老婆两年前在一个服装厂上班,后因经营不善倒闭了,还有三千元
·您好,王律师!想咨询离婚的一些相关问题,谢谢
·这样的不给受理 他们的做法对吗
·寻求专业律师帮忙解答!,包工头欠我5个月工资共计3万元我现在已经起诉了证据是电话
·您好,遇到了诈骗需要起诉诈骗公司
·如果这个案子我要是不送礼的话,能赢么?
·麻烦问一下,现在房地产开发商要把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收回,要面向本小区业主和小区以外人售卖,不租只卖,这
·胫骨平台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
·我在健身房健身的时候膝盖受伤了,去医院花了块钱,我要求健身房给我赔付医药费,他们一直说走保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遗产纠纷“被”调解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维权加班费劳动关系
·在105路边被车撞了,对方一直找不到人,对方一直一直没有赔偿
·我老婆两年前在一个服装厂上班,后因经营不善倒闭了,还有三千元
·您好,王律师!想咨询离婚的一些相关问题,谢谢
·这样的不给受理 他们的做法对吗
·寻求专业律师帮忙解答!,包工头欠我5个月工资共计3万元我现在已经起诉了证据是电话
·您好,遇到了诈骗需要起诉诈骗公司
·如果这个案子我要是不送礼的话,能赢么?
·麻烦问一下,现在房地产开发商要把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收回,要面向本小区业主和小区以外人售卖,不租只卖,这
·胫骨平台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
·我在健身房健身的时候膝盖受伤了,去医院花了块钱,我要求健身房给我赔付医药费,他们一直说走保

热门城市

·新疆律师
·
赣州律师
·
濮阳律师
·
攀枝花律师
·
白山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台中律师
·
白银律师
·
宁河区律师
·
铜仁律师
·
晋中律师
·
宝鸡律师
·
吐鲁番律师
·
新北律师
·
通辽律师
·
曲靖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