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不论是承运人或是船舶,对于由下列原因所引起或造成灭失或损害,都不负责任。

  第一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所雇用的其他人员在驾驶上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疏忽或过失www.njLawyer.cn

  第二项: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知情所引起的除外。

  第三项:海上或其他通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南京律师网

  第四项:天灾

  第五项:战争行为

  第六项:公敌行为

  第七项:君主、统治者或者人民的逮捕或管制或司法扣押。

  第八项:检疫限制。

  第九项:托运人或货主或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为。

  第十项:不论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罢工、关闭、停工或者强制停工。

  第十一项:暴动和骚乱。

  第十二项: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

  第十三项:由于货物的隐蔽缺陷、性质或者潜在缺陷所引起的容易质量或重量的亏损或其他任何灭失或损害。

  第十四项:包装不固。

  第十五项:标志不清或不适当

  第十六项:适当注意亦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

  第十七项:非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知情,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或雇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原因,但是要求引用这项免责利益的人应负举证责任,证明有关的灭失或损害既非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知情,又非承运人的代理人或者雇员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

·记名提单的使用
      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由于信用证付款方式的特点是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并以“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作为付款的绝对条件,因此许多出口商往往对于信用证项下记名提单的风险防范不够。实践中,经常有出口商因为单据有不符点被拒付,银行退单后却发现货物已被领走。为了防范这种情况,最好......


·不同运输术语下货物的交接方式
      因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由不同的运输方式来组成,如果确定不同运输方式下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除按有关国际货运公约、各国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规范外,海关律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依据货物流转状态、装卸费用分担、提单内容记载来确定。1.铁路货物运输根据国际价格术语FcA,对卖方(托运人)责任期间规定......


·承运人可否享受合同中责任限制等条款的保护?
      我国现行《合同法》吸收了根本违约制度,无单放货可归于此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因其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解约并要求赔偿,但违约责任认定应首先看合同中免责等条款的约定,若不违背法律则应予以适用;若无类似约定,则遵从法律规定。因此,对于无单放货提起......


·放单前电汇(前T/T)
      作为一种先付款、后交货的方式前T/T对于出口商的收款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不论采取记名提单的方式甚至电放货物都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有些出口商会应进口商的要求采取先发运货物并将提单副本传真给对方,在收到T/T付款后再将正本提单寄出的作法南京律师网。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记名提单,仍可能出现出......


·商标使用授权书范本
      商标使用授权书范本怎么写商标使用授权书合同编号: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方法有哪些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方法有哪些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方法有哪些?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1、成本法的优点在于: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核算简便;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吻合;与法律上企......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要是对单位财物有侵占的行为,要想定罪处罚的话,就需要先对其所得的财产数额进行认定,也即对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进行认定。那这到底是如何进行的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一、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在债务重组的具体处理上,可以做出许多不同形式的方案来实施。但是归根到底,债务重组的目标就是要盘活企业的资产,或者使企业的资产得到某种改良,使企业脱离恶性循环而步入良性循环。一个完整有效的债务重组方案应主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


·股票平均质押率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股票平均质押率怎么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股票平均质押率的算法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计算公式如下: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否则就是侵犯了受让人的商标权。转让人如果要继续使用,必须与受......


·民法总则时效终止中断的区别
      民法总则时效终止中断的区别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时效终止中断有什么区别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时效终止中断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



·安徽马鞍山房地产律师团队,解决建筑房产纠纷
      安徽马鞍山房地产律师专注于房地产纠纷法律服务,提供房地产纠纷的全面解决方案。业务范围......



·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借贷律师提供债权清算、债务追偿、督促结算、公司托管、账户设立、法律援......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1、 A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男女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满足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才行,否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手续要办理的。那到底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男女......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作为以“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老公给私人老板做工地建筑,上班第二天因工架上断裂,鼻子被木棍砸伤!现在鼻子两侧软
·农村私人地基建娱乐场所后地基还属于私人的吗san
·我在饭堂吃完了饭,我就吃了两口而已,因为它放糖的食物有异味。
·怎么举报,如果本人在一家工厂上班
·跟人喝酒后,回家路上死亡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
·私人小厂做临时工走的时候拿不到工资
·我男朋友欺骗我,原来他是有家庭的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老公给私人老板做工地建筑,上班第二天因工架上断裂,鼻子被木棍砸伤!现在鼻子两侧软
·农村私人地基建娱乐场所后地基还属于私人的吗san
·我在饭堂吃完了饭,我就吃了两口而已,因为它放糖的食物有异味。
·怎么举报,如果本人在一家工厂上班
·跟人喝酒后,回家路上死亡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
·私人小厂做临时工走的时候拿不到工资
·我男朋友欺骗我,原来他是有家庭的

热门城市

·眉山律师
·开州区律师
·延庆区律师
·厦门律师
·鞍山律师
·山西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遵义律师
·江西律师
·香港律师
·甘肃律师
·奉节县律师
·嘉峪关律师
·武汉律师
·来宾律师
·路环岛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