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
基金需要行政外包是否是唯一外包业务 一、行政外包
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行政管理方法,就是把行政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行政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
一个企业或组织把后勤保障的工作交由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即行政外包。
二、私募
基金外包包含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依据《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第二条规定是指为
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1、行政服务
行政服务或行政管理服务,目前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
证券公司经常将很多自身具有的诸如销售运营、注册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披露、
合同起草、账户管理等多种外包业务装入《
基金行政服务协议》或《
基金行政管理服务协议中》。公众语汇中也用
基金行政服务代替
基金外包业务。
2、
基金销售支付业务
依据《外包指引解答一》是指为
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机构,包括符合《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
3、份额登记业务
依据《外包指引解答一》是指从事
基金份额登记过户、存管、结算等活动,其基本职责包括:建立并管理投资人的
基金账户、负责
基金份额的登记及资金结算、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认(申)购及赎回等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以及法律法规或外包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4、估值核算业务
依据《外包指引解答一》是指从事
基金估值、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等活动,其基本职责包括:开展
基金会计核算、估值、报表编制、信息披露,相关数据报送与报告,相关业务资料的保存管理,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及法律法规或外包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5、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依据《外包指引解答一》是指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其他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提供
基金业务核心应用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
6、投资顾问服务
依据《
基金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一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办法》、《
证券、
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是指为
基金管理人提供
证券、
证券相关产品、
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7、
基金销售业务
依据《相关问题解答(一)》(以下简称《外包指引解答一》)是指宣传推介
基金,发售
基金份额(权益),办理
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分红、赎回(退出)等活动。
8、评价服务
依据《
基金法》第九十七条、一百零六条,是指为
基金管理人提供
基金风险、
基金收益、
基金风格、
基金成本、
基金业绩来源、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评价服务。
9、其他外包服务
依据《外包指引解答一》是指为
基金管理人提供风险管理、销售后台系统、投资交易系统等服务,但应在满足《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前提下。
行政外包是一种更加方便的方法,这样让企业更有精力去面对竞争。除了行政外包之外,私募
基金还有其他的外包业务,包括
基金销售业务评价服务等。外包业务是当今企业最常用的运作方式,能够更好的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