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感情破裂,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多数都会选择
离婚。但在我国,
离婚也是有具体的方式的,此时就需要当事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的
离婚方式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
离婚
协议
离婚,就是指夫妻双方以协商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之后,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
离婚登记并发给
离婚证。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如果对
离婚意向基本一致,同时对
离婚及
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
离婚后的居住、户口处理等相关问题,经过协商能达到一致,就可以在双方都亲自参加的情况下,到有
管辖权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
离婚手续,而不需要到法院
起诉。手续办完后,当即领到
离婚证书,夫妻关系就结束了。具体程序是:
(一)、申请
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其中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
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
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是否属自愿
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进行审查。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
离婚条件的,则会登记并发给
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二、诉讼
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对
离婚或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到人民法院
起诉。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与法律对双方是否应当
离婚、孩子如何分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做出认定,并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向双方送达后生效。调解不成的,则会进行判决。调解或判决
离婚的,自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由于判决
离婚是在一方要求
离婚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方式不以当事人是否完全同意而定,带有强制性。因此,诉讼
离婚中有两项特殊保护,分别是:(一) 诉讼
离婚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
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这是对非军人一方
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以保护军人的利益,维护人民军队的稳定。(二)诉讼
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依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
离婚。女方提出
离婚的不在此限。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关于夫妻
离婚的方式,在我国主要就是两种,即协议
离婚与诉讼
离婚。至于诉讼
离婚过程中的调解
离婚,则一般是归于协议
离婚中的一种特殊情况。不管是以哪种方式
离婚,此时都需要对共同财产、债务以及子女的抚养做出处理,否则最终肯定不能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