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要先
仲裁的立法用意是什么? 一、发生劳动争议,
起诉前是否必须要经过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
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
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要先
仲裁的立法用意是什么?
1、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立法者不希望把劳动争议都推倒
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而是希望主要由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来解决,即使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解决不了,也可以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产生一定的缓冲作用,避免矛盾激化。
2、有些劳动争议涉及的专业性很强,先经过
劳动仲裁机构的处理可以发挥
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业务熟悉的优势,在
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后,再由
法院审理,更有利于
法院及时、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3、
法院的民事纠纷案件种类繁多,审理期限较长,而劳动争议
仲裁结案期限相对较短,将
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使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在
仲裁阶段得到处理,能够使劳动争议处理期限缩短,防止久拖不决,损害劳动者利益。
三、对
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应当理解为只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出了
仲裁申请,无论
仲裁机构作出什么处理结果,当事人不服,向
法院起诉,
法院都应受理。因为当事人向
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后,可能出现三种结果:
1、
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
2、
仲裁机构逾期不作出裁决;
3、
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无论
仲裁机构作出什么处理结果,对当事人来说,都行使了申请
仲裁的权利,从程序上都经过了
仲裁机构,因而也就具备了向
法院起诉的前提条件。因而,对于
仲裁机构决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向
法院起诉的,只要自当事人收到不予受理的决定书或通知书到
起诉不超过15天,
法院就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
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这样做,可以减缓双方对立情绪,并且通过
劳动仲裁委员会专业处理,使
法院在后期审理中更加容易,这样也可以减轻
法院的负担,使大部分劳动争议在
仲裁阶段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