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过程中,如果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到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侵害,无论该机关的错误与否,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事由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冤假错案,在这些案例里面经常会发生错误
逮捕的情况。那么,可以申请错误
逮捕国家赔偿吗?
一、什么是错误
逮捕?
错误
逮捕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不应当
逮捕而
逮捕、违反法定程序
逮捕等等;国家赔偿法上的
逮捕是指没有犯罪事实而食施的
逮捕,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司法机关食施
逮捕时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事后证明被
逮捕人无罪的,仍然构成错误
逮捕,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认定错捕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如果人民检察院因被捕的人无罪决定撤销案件的,或者作出不
起诉决定的;人民法院的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所作的终审判决宣告被告无罪的,对被告的
逮捕应定为错捕。
二、错误
逮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对公民采取
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
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
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
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
拘留措施,但是
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
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
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
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
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中,公民被错误
逮捕的,可以申请错误
逮捕国家赔偿。错误
逮捕国家赔偿的申请主体只能是错误
逮捕的受害人,赔偿的数额和方式可以参见《国家赔偿法》。我国规定错误
拘留的受害人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更好地保护了公民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