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 一、记账式债券
  记账式债券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债券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债券。
  记账式债券是无实物形态的债券,利用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和交易及其兑付的全过程,我国1994年开始发行。记账式债券可记名。可挂失,可上市流通安全性好。
  记账式国债是在电脑账户中作记录。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为证券投资者建立电脑证券账户,因此,可以利用证券交易所的系统来发行债券。我国近年来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记账式国债具有成本低、收益好、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
   二、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相关问题公示
  为防范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托管风险,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则,现就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托管和开户问题再次公示如下: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对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托管已实现了电子化记账方式。因此,投资人在认购企业债券时,应首先通过债券承销机构在我公司或直接在具备办理企业债券二级托管条件的债券承销机构处开立一级或二级债券账户,所认购的债券应在该债券账户中记账托管。
  2、已经开立有上述债券账户的投资人在认购企业债券时不必再重新开立新账户,使用已有账户即可;所有在相关债券发行章程中列出的债券承销机构均可代投资人在我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目前,具有对所承销企业债券办理二级托管条件,可直接为投资人开立债券账户的机构有(具体每只债券有不同的可直接为投资人开立债券账户的机构,见该只债券的发行章程):长江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银河证券公司、东吴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以上机构名单如有变化,将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3、在我公司开立一级债券账户的投资人,除可直接向代为开户机构查询债券托管余额外,还可以通过我公司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查询。查询方式:拨打电话010―88087930,按语音提示操作查询,查询时间为工作日的10时至16时。通过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查询的债券余额应与结算代理人或承销机构提供的债券余额相等。如有异议,投资人应立刻向代为开户的机构进行询问,也可向我公司反映。
  4、在具备办理企业债券二级托管条件的机构处直接开立二级债券账户的投资人认购债券后,除可直接向该机构查询托管余额外,还可通过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查询。查询方式:拨打电话010-66005000,按语音提示操作查询,查询时间为工作日的0时至17时。通过电话语音查询系统查询的债券余额应与具备办理企业债券二级托管条件的机构提供的债券余额相等。如有异议,投资人应立刻向该机构进行询问,也可向我公司反映。
  5、投资人如发现仍有债券承销机构开具已停止使用的“企业债券托管凭证”时,应拒绝接受并向我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1088087970)。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是从记账式债券发展来的,债券的种类很多,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的出现也是公司债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也保护了发行人。我国关于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的相关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中,选择了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的企业可以参照当前发布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正确的行驶自己的权利,合理合法的为公司融资,支持公司的发展。
  
  
  ...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1、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的放缓或进一步衰退。发展债券融资和公司债......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样的一、银行存款证明格式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截止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行存款如下:存单(折)账号货币/金额存入日起息日到期日银行盖章:________  有权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1、本“存款声明书”复印无效2、本“存款声......


·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
      民间借贷不还坐牢吗应该怎么办?民间借贷是当下比较方便的一种资金周转的方式,它相对于银行的借款更加灵活方便,同时其借贷利息也比银行要高,这样的借贷方式主要是用于短期的周转资金,但是这样的方式最大的危机就是借钱者不还钱进而导致民事纠纷,出借方会因为没有相对的抵押而导致资金无法追回而造......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在线咨询 >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


·质押权范围是怎样的?质押权的类型分为哪些?
      质押权范围是怎样的?质押权的类型分为哪些?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二、质押权的范围1、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出庭作证申请书怎么写其具体内容需要包括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法院的名称,并且需要申请人也就是办理该案件的律师签名和申请时间,在最后应该附上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在这过程中需本着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1、申请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乘客。  依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承担的......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虽然对孩子抚养权进行了处理,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其实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而此时对抚养权的变更分为了协议和诉讼方式。要是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的话,此时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才行,那到底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租赁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租赁合同,在出租以及承租方面是非常常用的一种合同,很多只要涉及到租赁的问题,都会签署租赁合同,这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而租赁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这样的问题涉及到了合同的种类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以及要式合同的相关规定,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一、什么是租赁合同要式......


·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
      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侵害名誉权有刑事案件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这一规定是我们判......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收集证据最重要
      交通事故案件要求提供的信息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交通参与人姓名?......



·南京强奸罪律师
    被小姐陷害告强奸怎么办?被网友诬告强奸怎么办?被朋友报警强奸怎么办?南京律师......



·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一、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签订借款合同的......


·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及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1、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是指劳动合同法规的能够参加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即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个人承包经营,是指发包方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发包方组织......


·购买到查封房,合同有效吗?
      1.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物权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问题公示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是否具备收养手续,我父母收养了姑姑的儿子
·离婚,男方有暴力,要求要孩子有住的地方即可,
·因有癫痫病,在解婚才后发现这算骗婚吗
·律师你好,我温州龙湾豪荣车行购车一事咨询一下:我和销售淡定的
·一个股权转让,二个法律诉讼,借条款没有拿到,还要赔款
·我能告他 恐吓和诽谤,两年前我在网上认识个网友随后俩人一直以恋*关系联系他一直给
·借款要不回来
·十六岁女孩要求以婚男人同居,男方服法律责任吗?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是否具备收养手续,我父母收养了姑姑的儿子
·离婚,男方有暴力,要求要孩子有住的地方即可,
·因有癫痫病,在解婚才后发现这算骗婚吗
·律师你好,我温州龙湾豪荣车行购车一事咨询一下:我和销售淡定的
·一个股权转让,二个法律诉讼,借条款没有拿到,还要赔款
·我能告他 恐吓和诽谤,两年前我在网上认识个网友随后俩人一直以恋*关系联系他一直给
·借款要不回来
·十六岁女孩要求以婚男人同居,男方服法律责任吗?

热门城市

·长宁区律师
·淮北律师
·儋州律师
·东城区律师
·恩施律师
·昌江律师
·天津律师
·吴忠律师
·揭阳律师
·大洋洲律师
·凉山律师
·丽江律师
·沈阳律师
·南宁律师
·茂名律师
·台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