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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有问题要咨询?成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成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房屋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 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2、提前搬迁奖励 按项目改造补偿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和楼栋腾退奖,总计每户不超过8万元。 3、政策性补贴 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物管费补贴根据改造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按1.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5年。 4、政策性补偿 补偿被拆迁人安装天然气费用 包括了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根据相关数据分析,成都市当前旧城改造任务艰巨。仅中心城区“两轴四片”重大项目,所涉及的拆迁面积就达11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0492户,加之5·12汶川地震又造成了大量的危旧房屋亟须改造。同时,近期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问题也困扰着城市拆迁的健康发展。为此成都市出台了《意见》。 5、政策性补助 被拆迁者补助每户搬家费1200元 按照规定,拆迁人将向被拆迁人提供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补助费。 拆迁人对被拆迁者提供搬家补助费,补助标准为住宅每户补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拆迁人组织搬迁,据实补助搬家费用。 针对以上分析得出,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6个月,且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住房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所计算的时间,由1.5个月增至3个月。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根据市场情况,《意见》对住宅的搬家补助费作了调整,由原有的每户300元增至1200元。对非住宅的补助,则沿用原政策。 二、成都的拆迁补偿条例 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行政区域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市计划、劳动、民政、公安、粮食、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工作。 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当事人依法补偿、安置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单位应当按通知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的拒绝和阻挠。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第六条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花草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树木和经批准的种养殖专业户按规定标准执行。 有标牌的古树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 (二)经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第九条土地被征用后按规划需要保留的道路、水利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恢复。 第十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按规定标准补偿。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迁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第十一条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下列规定管理使用: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后人员的安置;原农村集体组织的财产,应当造册登记,向农民公布,其财产和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被征地单位的上一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单位安置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征地单位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或支付给安置单位,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的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第三章人员安置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消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制,原有农村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未被全部征用的,按征用的耕地(粮食地和蔬菜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人数;按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个劳动力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农转非人员的年龄,以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的时间年龄计算。 第十三条常住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农转非人员,男性年龄18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能坚持常年参加生产劳动的,未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 第十四条对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的安置,可以实行自谋职业、单位安置等办法。 对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实行自谋职业安置。 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自谋职业安置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公证后,由征地单位将每人共计18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对象;由单位安置的,征地单位应将每人共计18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安置单位。 第十五条自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 对已办理退养回乡的“轮换工”人员,属农转非范围的,只为其办理户口农转非,不再按本章规定安置。 第十六条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为退养安置对象。退养安置对象经公证后,由征地单位将每人共计16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第十七条对农转非人员中的五保对象,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安置。 第十八条对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现役士兵,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其原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待其退伍回原籍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按规定安置。 第十九条对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其原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待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由劳动部门按规定安置。 第二十条不满18周岁的农转非人员,征地单位可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6000元。 第二十一条征地范围内未农转非人员的安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住房安置 第二十二条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的被拆除房屋的农转非人员,按每人35平方米建筑面积(含楼梯间,下同)进行住房安置;住房安置方式实行货币化安置,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现(建)房安置。 第二十三条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农转非人员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正房建筑面积为依据,按下列规定,由征地单位与农转非人员签订货币安置合同,并在房屋拆除完毕之日起七日内结清货币安置款: (一)原有住宅人均不足35平方米的,按人均35平方米给予赔偿,并按相邻区位的经济适用房价进行结算; (二)原有住宅人均超出35平方米的,除按前项规定办法外,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每平方米600元给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实行现(建)房安置的,以农转非人员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正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结合安置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征地单位与农转非人员按下列规定结算: (一)原有住宅人均超出35平方米,属批准面积由征地单位按自建的成本价,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300元给予补偿; (二)原有住宅人均达到35平方米,但安置住房面积人均不足3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每平方米600元给予补偿; (三)原有住宅面积人均不足35平方米按人均35平方米安置的,超出部分由农转非人员按每平方米600元购买; (四)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部分,由农转非人员按商品房价购买; 第二十五条农转非人员将原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拆迁安置时仍按住宅拆迁安置。 第二十六条土地被部分征用的,征地范围内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且家庭成员未全部农转非的住户,其已农转非人员可按货币化安置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偿,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可由征地单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平方米300元支付建房补助费后,择地修建,或由农转非人员自建。 土地被全部征用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拆除以继承、增与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非农业人员住宅,按每平方米不超出600元一次性予以补偿。 第二十八条原户口再征地范围内的现役士兵、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征地范围内回原籍乡村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员,其房屋被依法拆除的,按本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被拆除住宅的居民择地修建的,其宅基地面积按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办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从其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征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搬迁。对逾期不领取安置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安置补偿费用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专户储存。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三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标准,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经依法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对征用地补偿和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并包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征收农民的土地意味着农民失去了生活依靠,因此农民朋友对补偿标准是非常在意的,解决好农民朋友关心的问题是顺利征地的保障。让农民朋友满意,符合标准是整个征地过程必须时刻考虑的,同样,农民朋友也会积极支持国家的征地工作的。 ... ·土地使用证到期提前续可不可以 土地使用证到期提前续可不可以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该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一、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话,工商这一块时间两周就办完了,税务这一块的话就相对比较繁琐了,周期在三到六个月才能做完。当然如果非要跨区变更地址,但还想尽快完成变更手续,怎么办呢?咱们可以只变......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25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为了能让国家和城市更好的发展,征地成了比较常见的事情,当然不仅仅是城市需要征地,农村同样也是存在征地的问题的。不少人表示不知道对于农村林地征收可以得到的补偿和补偿标准不清楚,那么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银海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平阳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9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7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80元/亩到16720元/亩之间。银滩镇、侨港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39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599元...... ·民事诉讼最后一日为节假日,上诉期限怎么算? 民事诉讼最后一日为节假日,上诉期限怎么算?一、民事诉讼上诉期限中遇节假日怎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节假日指法定节假日,比如星期日、国庆节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内部规定的放假或者休息日不在此限。以节...... ·身份证遗失该怎么坐飞机 现在我们都知道,出国旅行或者出差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飞机,乘坐飞机需要本人的身份证来办理相关的手续。但是如果身份证丢了在理论上也能够坐飞机。那么在我国身份证遗失该怎么坐飞机呢?身份证遗失该怎么坐飞机1、目前旅客在乘飞机前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进行...... ·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知识有哪些 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知识有哪些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走进我们的视线,致伤致残甚至是致死,令人惋惜与遗憾,那当我们遇到医疗事故时,我们该怎么做呢?接下来,的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知识介绍,让您有法可依,维护自己......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保全时效的规定?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保全时效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资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呢?你了解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终止以及时效的问题吗?自起国家推行清晰、合理地规定了财产保全的期限,下面是法律我们为您详...... ·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中标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贵州分行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 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中标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贵州分行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是于2012年6月设立,是一家以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服务为主,传统诉讼业务为辅的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现有专职执......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工的? 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年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成为继广州、上海、青岛等地之后成立的第十一家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作为一家全新的法院,它由哪些部门组成,具体又是如何分工的呢?今天我们来一一解答。......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一、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 ·已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已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法律规定一、已质押股权可以转让吗?《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 ·2023年最新房屋继承遗嘱范本是怎样的? 年最新房屋继承遗嘱范本是怎样的?遗嘱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 相关法律问答: ·今年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合同上是10月份交房,开发商说到明年5 ·关于卖车库缴税问题,我是黑龙江人 ·法院开庭宣判需要当事人在场 ·如何使审理本案的法官重新认定事实和能以哪个标准要利息? ·别人从微信上借了千块钱,还能要回来吗不过我没他的手机号码和家庭地址 ·商铺没有转让成功,被对方砸了店里的装修 ·罗律师好!我是浙江新昌的,你是曹妮的辩护律师吗?是的话尽快把 ·网银钱被人取走,你好,你好,可以的,对方属不当得利,可以要求返 ·5月26号被关看守所的现在家属可不可以去看看 ·因为跟异性聊天,打架离婚 ·白山市看守所给加饭票怎么加,外地的 ·离婚事宜,我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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