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可能会碰到或小或大的交通事故,而如何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事故,成为许多车主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对新手来说,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以确保发生事故时不会感到束手无策。以下是我就为您提供的关于沈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的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标定现场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自行确定赔偿相关事宜,及时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
无《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单号、碰撞部位、过错行为、事故责任等内容,共同签名。
2、当事人在撤离事故现场后,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当凭《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及相关证据,在协商撤离现场后48小时内,共同到“沈阳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在办理保险理赔时,当事人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派驻的交通民警应当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进行调查并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十六条、十八条规定办理。
3、沈阳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省保险协会统一组织下,设立“沈阳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
4、者标划现场,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1)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3)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1)车辆无号牌的;
(2)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一方逃逸的。
5、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1)追尾的;
(2)逆行的;
(3)倒车的;
(4)溜车的;
(5)违反规定开关车门的;
(6)违反交通信号的;
(7)未按规定让行的;
(8)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6、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且当事人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财产损失责任限额或交通事故无责任财产损失限额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财产损失责任限额的交通事故,其超出部分当事人投保商业保险的,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当事人没有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本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7、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撤离。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8、当事人在真实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并约定共同前往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办理定损索赔手续的,如一方当事人失信未到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处理,经通知仍违约失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对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看出发生交通事故时通过快速处理程序,一方面节省事故当事人的时间,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另一方面避免因在等待交警的时间里故造成道路的拥堵,给行人及过往车辆造成不便。
...
·
下班途中遇车祸属于工伤吗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居住在单位附近,而是需要开车或者是坐公交去上下班,可近年来,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那在法律上,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遇车祸,此时受伤的算工伤吗?其实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告谁
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多数人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而这个时候除了要确定交通事故受诉法院外,同时还要搞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应该起诉谁,也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告谁。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分析解答。一、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告谁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2、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提交材料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西安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范本是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带来一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范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民事诉讼伪证罪量刑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有时候会遇到做伪证的情况。那么我们都知道做伪证的行为可能构成伪证罪的,伪证罪是怎么处罚的,民事诉讼伪证罪量刑是怎样的呢,关于民事诉讼伪证罪的量刑问题,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民事伪证罪定义民......·
医疗纠纷怎么和解?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怎么和解?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的和解程序1、申请(1)正式申请书(2)相关证明材料(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2、审查按条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3、......·
无效合同有什么后果,无效合同是否有时效限制
无效合同有什么后果,无效合同是否有时效限制一、无效合同有什么后果《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一、索赔条款在我国《合同示范文本》中可引用的索赔条款是相当明确和具体的,其主要内容包括:(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特殊保密增加的措施费;(2)工程师指令错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3)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
·
工程款拖欠纠纷如何解决?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日常中,施工合同经济案件频频发生。在拖欠工程款严重威胁到施工企业生存的情况下,把希望寄托在建设单位发“善心”归还拖欠款,在市场经济和法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是不可取的。只有拿起法律武器,向.提起索赔诉讼请求,最后取得法律公正的解决,维护自己的利益......·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搬迁新址、电话、地址导航
2021年1月1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整体搬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一、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近花园路锦江之星);公交车10路、69路、70路、115路、131路、165路、311路至“花......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
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的规定是什么?证据作为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证人的证言在证据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人是必须要出庭作证的,那么有没有特殊的情况可以不用出庭作证就成为您......·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一、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
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因患有精神病造成的犯罪案件是现在诉讼案件当中的一种类型,在审理诉讼案件时是需要证明是否是患有精神病,就需要去做精神病的司法鉴定了,那么精神病司法鉴定时间是多少?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以及精神病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