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多数情况下,职工遭受工伤的都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但也不能避免出现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有的工伤职工就担心了,要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可见,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劳动关系存在。所以如果在该期间出现事故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向公司请求索赔,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既不及时办理终止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和影响呢?
1、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不规范的,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2、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3、关于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终结不能用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补偿办法也不能按终止合同的规定办理,而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未提前1个月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使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并不能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就对遭受工伤的职工置之不理,这显然是不利于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的。但具体涉及到工伤赔偿标准的时候,可能各个地区的规定内容就不太一样了。这点还请您能够注意。


...

·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它的危害是什么?
      市场经济下,很多企业为了减少支出,实行同工不同酬的制度,这种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如果企业同工不同酬,你知道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一、同工不同酬怎么办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
      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一、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第六条规定,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八条规定,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甚至是第二个月月底才发上个月的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工资多久支付一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一、工资多久支付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


·工厂倒闭工资要扣多少钱
      工厂倒闭工资要扣多少钱1、工人工资与破产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并没有名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正确的法规名称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下面是其具体内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


·并购基金收益率是多少?有哪些
      并购基金收益率是多少?有哪些盈利方式?一、并购基金收益率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投资期限较长,通常为3—5年,从历史数据看,国际上的并购基金一般从投入到退出要5到10年时间,可接......


·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的区别
      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的区别一、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的区别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尤其在见票时,按......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要是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无疑对夫妻感情影响是比较大的,此时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可能性也比较大。所以因对方有婚外情起诉离婚,最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婚外情的存在。那么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在起诉离婚过程中,这是很重要的,下面......


·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是怎样的商标是一个企业品牌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识,之前的王老吉商标权大战就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了。而商标权侵权后,该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审判,也是我们值得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商标权侵权管辖问题,详情请阅读下文。一......



·南京市4名律师志愿者赴西藏林芝地区开展援藏工作
      3月9日,南京市4名援藏律师志愿者将奔赴西藏林芝地区开展工作,这是律师首次加入南京市援藏队伍,也将改变林芝地区没有律师的现状。4名援藏律师志愿者将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充分了解当地区情、社情、民情,..时间适应当地人文地理环境,..时间掌握和......


·无锡市看守所会见律师团队、会见时间
      被关进无锡市看守所只有律师才可以去会见,因此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通信权。看守所会见需要哪些材料?看守所会见手续如何办理:1.授权委托书;2.律师......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外来人员如何才能具备广州买房资格?
      广州市外来人口众多,针对外地人口购房,广州市出台过相关办法。其中关于外地人购房条件的规定人们普遍关心。那么外地人在广州买房资格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样的购房流程。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一些资料,在下文给出了答案。一、外地户口在广州买......


·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改革,房地产越来越多,有供应就有需求,购房者也越来越多,所以为持续经济增长,共同发展,减少贫富差距,国家征收房产税,那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以此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协商之后的结果。有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草率的签订合同会让人追悔莫及。那么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违约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我们在本文......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全封闭电动三轮车佳木斯能上路吗
·试用期公司是没有义务给上保险吗
·我爷爷的房子,现在想把房屋分割给两兄弟,然后去公证,可是我叔叔不来公证签字
·我在xx直播 现在不想直播会不会付法律责任
·试用个月,请问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现金支票和身份证一起丢失,拾得者能否将支票取现
·结婚五个月夫妻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需要退还男方彩礼钱san
·老板托工资,现在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请问六盘水有交通律师吗
·客户拖欠货款,有对帐单能起诉吗?具体怎样操作
·我有一套房子我想送给自己的姐姐需要叫什么费用吗?
·我前几天被网络诈骗了,报警了了,警察也不管怎么办?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全封闭电动三轮车佳木斯能上路吗
·试用期公司是没有义务给上保险吗
·我爷爷的房子,现在想把房屋分割给两兄弟,然后去公证,可是我叔叔不来公证签字
·我在xx直播 现在不想直播会不会付法律责任
·试用个月,请问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现金支票和身份证一起丢失,拾得者能否将支票取现
·结婚五个月夫妻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需要退还男方彩礼钱san
·老板托工资,现在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请问六盘水有交通律师吗
·客户拖欠货款,有对帐单能起诉吗?具体怎样操作
·我有一套房子我想送给自己的姐姐需要叫什么费用吗?
·我前几天被网络诈骗了,报警了了,警察也不管怎么办?

热门城市

·克孜勒苏律师
·
新星律师
·
烟台律师
·
长寿区律师
·
河池律师
·
海外律师
·
黄冈律师
·
绍兴律师
·
延边律师
·
松原律师
·
奉贤区律师
·
铜川律师
·
静安区律师
·
武隆区律师
·
忻州律师
·
山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