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醉酒驾驶
保险公司要赔偿吗一、司机醉酒驾驶
保险公司要赔偿吗“醉酒后驾驶”较之“饮酒后驾驶”所发生的
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赔偿问题上,更为严格。驾驶员醉酒后驾驶发生
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在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但该条同时规定了,
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那么问题就出现了。这里所说的“致害人”指的是谁,是不是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醉酒驾驶发生
交通事故,对于
医疗费用这一块,
保险公司只是起一个垫付作用,最终的实际赔偿者还是醉酒驾驶人。对于醉酒驾驶所造成的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醉酒驾驶
保险公司怎么追偿对于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只规定了“受害人故意造成
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
保险免赔拒赔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除了该免责条文之外的其他
交通事故,即便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交强险对于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部分,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个问题争议很大,尤其是
保险会所制定的《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款》中规定有驾驶人醉酒驾驶导致
交通事故,交强险承保的
保险公司除了垫付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部分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
保险公司不承担垫付和赔偿责任。这导致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一样,成为交强险拒赔的最突出的理由。从机动车外的第三人相对于机动车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障第三人的人身安全及事故发生后得到补偿的可
执行性及
保险分担社会风险而设立了交强险这一强制
保险的立法目的出发,纵观人民法院司法实践,对于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人民法院判决交强险赔偿的案例占多数。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或无证驾驶,造成第三人死亡并且驾驶人负
交通事故的主责或全责,这时在可以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该驾驶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驾驶人主动向受害人的家属赔偿,争取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后,不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当驾驶人赔偿后,向
保险公司理赔时,
保险公司肯定是拒赔。在这种情况下,交强险应向驾驶人赔偿。《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
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
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
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司机醉酒驾驶这是一种比酒后驾驶更为严重的情况,在我国这不单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同时还涉嫌构成了《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也就是说是要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而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发生了
交通事故的话,作为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还是会作出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