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拆迁时别人签字并领补偿款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房屋拆迁时别人签字并领补偿款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房屋拆迁已经变得很常见了。房屋拆迁需要补偿给被拆迁人一定的损失,不管是金钱补偿还是房屋补偿。但在实际生活中,总会有纠纷或者矛盾的发生。有的时候我们会遇到,房屋拆迁时别人签字并领补偿款的情况,相信不管发生在谁身上都会令人困恼。对此我们将为您介绍解决的办法,同时附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房屋拆迁时别人签字并领补偿款怎么办?

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权利人领取,其他人没有权利领取。若拆迁方将您的补偿款发给别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向其主张;若对方有资格领取,您需要和他内部协商。

二、相关法律规定

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对于拆迁补偿,只有相应的权利人可以领取补偿款,其他人是不可以的。如果遇到被别人签字并领取的情况,权利人可以继续向相关部门主张,领取自己的补偿款。而如果领取的对方也有领取的资格,就只能通过协商或者法院上诉的方式解决了。

...

·二手房交易“过五关”放心购房
      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会应该怎么进行?
      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成为了夫妻之间争夺最激烈的财产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共同房产具体该怎么来分割吗?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就请看看下文的具体介绍,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租房到期后收房注意事项1、房屋是否完好;是否进行了需要拆除的装修或装饰;是否被非法转租;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无缺;水电等费用是否结清;是否已进行过保洁;与物业、邻居是否有没解决的问题。2、如果发现房屋或设施有所损坏,应与房客协商赔偿事宜,但要注意甄别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视情况不同,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3、......


·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破裂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这里就包括了对房产的分割。我国只有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而房产作为财产当中的一部分,在进行分割的时候自然也要适用该原则,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房数卖的合同效力需要根据下列几种情况来分别判定: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会协商签订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书,与此同时还会进行公证。但在实际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过程中,也是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


·养殖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养殖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如何计算?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


·可以作为分居证据的材料有哪些
      夫妻双方虽然存在着分居的事实,但当对方否认、而自己没有证据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对分居事实将不会予以认定。因此,现实中收集夫妻分居证据也是很重要的,那到底可以作为分居证据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以作为分......


·故意杀人是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的犯罪行为。实践中,有些人在实施
      故意杀人是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的犯罪行为。实践中,有些人在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时会因为有人救援或其他原因而未遂。那么,现实中该怎么对故意杀人未遂判刑处罚呢?关于这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么对故意杀人未遂判刑......



·蒙冠斌律师担任广西“9.30”特大爆炸案当事人辩护律师
      广西柳城县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韦某某于2002年开始经营采石场。2012年,其女婿韦某开始参与共同经营采石场。被告人韦某某为采石场负责人、爆破员,韦某为爆破保管员。自2010年10月开始,柳城县.对全县无合格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的爆破作业单位使用民爆物品实行“......


·2023年最新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
      南京市...监管支队:025-8442091384420904茶亭东街188号邮编210017南京市看守所:025-84420930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210017南京市第二看守所:025-84427947建邺区下圩村19号210036南京市第三看守所:025-84427177余粮村晓庄186......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出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有人来实际承担事故责任的,通常会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责任比例,但首先还是要搞清楚究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是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具体承担主体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者......


·如果发生医疗过错怎么办
      如果发生医疗过错怎么办医疗过错怎么办医疗一旦出现事故,医疗过错赔偿是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的。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


·赡养费数额怎么确定,有哪些途径可以确定
      赡养义务中最重要的就是支付赡养费了,而此时对赡养费数额的确定却是一个比较重要,同时也是很复杂的问题。实践中,根据各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不同,赡养费的具体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赡养费数额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赡养费数额怎么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房屋拆迁时别人签字并领补偿款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是一辆网约车被一辆货车追尾了,责任认定对方全责,导致后面尾
·我正在宿舍睡觉,突然隔壁宿舍的一个同事进来莫名其妙就打我,打完就回到了他自己宿舍
·在蓝塘简约美容美发店上班,20200526日上班,当时说
·怎么分股,技术入股时应将技术股委托评估
·你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办理房产证的事
·我老婆起诉离婚,我是不愿意离婚
·盗窃罪 要判多长时间?,我丈夫莫名奇妙的好多天没回家后来家里就是接到了通知单上面
·律师,您好,目前卫生院以小孩生父有抚养权为由拒绝为我妻子补办
·车子和登记证书都抵押了,现在没钱还怎么办?
·欠条的时效性,现在欠条和借条有没有时效性?
·我要是想依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我要准备什么证据
·房屋,什么叫原拆原建?,城区房屋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我是一辆网约车被一辆货车追尾了,责任认定对方全责,导致后面尾
·我正在宿舍睡觉,突然隔壁宿舍的一个同事进来莫名其妙就打我,打完就回到了他自己宿舍
·在蓝塘简约美容美发店上班,20200526日上班,当时说
·怎么分股,技术入股时应将技术股委托评估
·你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办理房产证的事
·我老婆起诉离婚,我是不愿意离婚
·盗窃罪 要判多长时间?,我丈夫莫名奇妙的好多天没回家后来家里就是接到了通知单上面
·律师,您好,目前卫生院以小孩生父有抚养权为由拒绝为我妻子补办
·车子和登记证书都抵押了,现在没钱还怎么办?
·欠条的时效性,现在欠条和借条有没有时效性?
·我要是想依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我要准备什么证据
·房屋,什么叫原拆原建?,城区房屋

热门城市

·江北区律师
·
定安律师
·
曲靖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汕尾律师
·
孝感律师
·
威海律师
·
崇左律师
·
台湾律师
·
蚌埠律师
·
广西律师
·
福建律师
·
韶关律师
·
新竹律师
·
益阳律师
·
嘉定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