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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案例提及,上海一位七旬老人中年丧妻,五个子女因其生病住院的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他担心自己将来因病头脑意识不清或者昏迷,子女再起纷争,决定趁还没有糊涂时,由最信任的小儿子做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     司法部在作案例评述时指出,2015年4月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提出了意定监护制度,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力地保障了成年人,特别是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能够有所养、有所依南京律师网。 意定监护还适用于无配偶、丧偶、离异或夫妻感情不和、子女不在国内及未婚生育等群体,当这些人因疾病、重伤、昏迷、剖腹产等需要手术签字,或者失智失能下的日常监护、临终关怀监护及身后事办理,意定监护可以作为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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