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增值税的缴纳主体分为普通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销项税额,并且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如果企业在纳税方面出现问题,要经过辅导教育的,那么《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列举的这篇文章具体学习下。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辅导期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

批发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有关批发业的行业划分方法界定。

第四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

(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第六条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第七条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一)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二)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第十一条 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第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

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

第十三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一)第2栏填写当月取得认证相符且当月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二)第3栏填写前期取得认证相符且当月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三)第5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本期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

(四)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不再填写。

(五)第8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本期稽核相符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份数、金额、税额。

(六)第23栏填写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初余额数。

(七)第24栏填写本月己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专用发票数据。

(八)第25栏填写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专用发票月末余额数。

(九)第28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十)第30栏“废旧物资发票”不再填写。

(十一)第31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数据。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辅导期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窗式”票表比对。

(一)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等于或小于本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

(二)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等于或小于本期交叉稽核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合计数。

(三)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中第8栏的份数、金额是否等于或小于本期交叉稽核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合计数。

(四)申报表数据若大于稽核结果数据的,按现行“一窗式”票表比对异常情况处理。

第十五条 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按照本规定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的全文知识,其中对一般纳税人构成辅导期的情形、辅导期内领取发票的张数、辅导期结束后的处理措施等都做了明确说明。通常来说,企业辅导期为三个月,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未发现企业新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可以在辅导期结束后取消辅导期管理。

...

·还没有文章
·伤残司法鉴定费用标准
      伤残司法鉴定费用标准一、司法鉴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机构来做,伤残鉴定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人身损害的标准,一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标准,具体标准有鉴定机构掌握。不同的伤残鉴定类型是不一样的。(1)司法鉴定应该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坚定;(2......


·当事人提请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提请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多久?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实现的是二审终身制,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后,如果对一审不服,还可以提出二审要求。当二审结果出来以后,如果当事人仍然对裁决不服,只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要求人民检察院介入案件。那么当事人提......


·侦查阶段可以见律师吗
      侦查阶段可以见律师吗现实中,律师越早介入案件,就越能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如果被冤枉,也可以避免公安机关少走弯路。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侦查阶段可以见律师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侦查阶段可以见律师吗1、犯罪嫌......


·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现如今,无论申请办理什么样的事情,此时肯定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的,在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也不例外。但实践中,具体申请的事项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那到底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申请......



·泰州李某故意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成功改判
      轰动一时的泰州-兴化男子李xx伪装车祸,杀害怀孕妻子案,昨天在泰州市兴化公开一审宣判,李xx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2日,被告人李xx与24岁的被害人夏某,按照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之后双方家庭因为彩......


·行政处罚案例二审代理词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梨城律师事务所接受王某的委托指派宋绪杰律师担任其上诉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的代理人。本律师曾代理过王某诉莱阳工商局《莱工商公处字(2011)第2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讼。了解并熟悉案情。通过......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股权转让是否可以使用现金交易
      股权转让是否可以使用现金交易一、股权转让是否可以使用现金交易股权转让可以使用现金交易。股权加现金式置换是指除相互置换股权外,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股权置换,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通过交换股权,来达到调整公司的股权比例、改善公司的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随着医疗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应该说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低,但是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医疗事故。患者与医院就因此发生纠纷,且诉至公堂。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现在车辆越来越多,很多人在4S店购买车辆后,签订购车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还没有提到车,这种事件频频发生。购车合同签订是否有效用,不然为什么合同到期还拿不到车呢?那么,让来为您讲述一下关于购车合同超期违约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是依然去郊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还是去现在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律师你好,我在2020年6月19号用微信转账借给我朋友一万块
·国有土地拆迁,拆迁办拒绝将拆迁的信息公开,对拆迁赔偿不满
·夫妻户口不是同一个地方该怎样离婚
·你好,我想请问征信拉黑,如果把欠款全部还清,征信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什么时候可以贷款买房子
·你好,我在找个辞职,但是有个一个违约金,我该怎么办,主要单位跟本赚不到钱,一个月扣完那些,到手也
·误工费怎么判合理吗
·房证不改名字可以吗,我姥爷在世的时候把他的房子产权买下来了写的他的名字但是我姥爷
·我的家人被判刑七年,现在在滨州看守所关押四个月了,衣服也不让
·小孩户口,我以前因年龄未到就生了小孩现在买户口怎么办????????
·2016新疆53岁女士可以五七工提前退休吗?
·当时说需要支付我就支付了,微信上已经显示支付成功了但是还说需要支付,是不是假的啊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是依然去郊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还是去现在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律师你好,我在2020年6月19号用微信转账借给我朋友一万块
·国有土地拆迁,拆迁办拒绝将拆迁的信息公开,对拆迁赔偿不满
·夫妻户口不是同一个地方该怎样离婚
·你好,我想请问征信拉黑,如果把欠款全部还清,征信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什么时候可以贷款买房子
·你好,我在找个辞职,但是有个一个违约金,我该怎么办,主要单位跟本赚不到钱,一个月扣完那些,到手也
·误工费怎么判合理吗
·房证不改名字可以吗,我姥爷在世的时候把他的房子产权买下来了写的他的名字但是我姥爷
·我的家人被判刑七年,现在在滨州看守所关押四个月了,衣服也不让
·小孩户口,我以前因年龄未到就生了小孩现在买户口怎么办????????
·2016新疆53岁女士可以五七工提前退休吗?
·当时说需要支付我就支付了,微信上已经显示支付成功了但是还说需要支付,是不是假的啊

热门城市

·西藏律师
·
邢台律师
·
衢州律师
·
昌江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哈密律师
·
北京律师
·
河南律师
·
徐州律师
·
万宁律师
·
湘西律师
·
齐齐哈尔律师
·
路环岛律师
·
淮南律师
·
绥化律师
·
九龙坡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