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
拆迁赔偿可否达到百万?一、南京农村房屋
拆迁赔偿能否过百万是实际情况而定
征地
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征地
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
二、南京农村房屋
拆迁赔偿标准
1、住宅房屋
拆迁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
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一。
2、非住宅房屋
拆迁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
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二。
3、住宅房屋
拆迁搬家费、自行过渡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等补偿标准
(1)、搬家费:按被
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
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2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2)、自行过渡费:按被
拆迁的合法居住房屋
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6元,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过渡期超过两年的,超过两年部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足800元的补足至800元。
三、南京农村
拆迁赔偿救济途径
当您在
拆迁中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时,您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求行政和司法救济途径,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及司法救济,您需要了解以下要点:
(一)行政救济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
拆迁人与您达不成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
拆迁许可证规定的
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您向核发房屋
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裁决。裁决机关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
在行使行政救济过程中需要您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决机关将不会受理:
1、已签订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
2、搬迁期限未满,或者已超过
拆迁期限的;
3、非因
拆迁补偿安置事项申请裁决的。
除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外,同一
拆迁项目已裁决居民户数超过
拆迁范围内居民总户数5%,
拆迁人再申请裁决的,裁决机关也可以不予受理。
您申请裁决时,应当向裁决机关递交裁决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裁决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申请日期。 您应当在申请人处签名或者盖章。
(二)司法救济
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但应注意的是,
拆迁人已向您提供房屋的,将不会停止
拆迁的
执行。
拆迁赔偿的多少与很多因素有关,南京作为我国发达的城市之一,也只能说房屋
拆迁赔偿会比其他地区城市要高一些,至于南京农村
拆迁赔偿可否达到百万说不准,根据最新的南京农村房屋
拆迁赔偿标准您可以结合自己的房屋实际情况找
房产机构进行估值。上文还介绍了一些救济途径,如果您遇到不公正的待遇,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