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
保全除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经济纠纷较常使用外,在
离婚的财产分割上如果觉得需要
起诉解决的话,利害关系人也会对其财产采取
保全措施。而申请
离婚财产
保全的当事人在财产
保全期间同样拥有撤销权,那么有关
离婚财产
保全的撤销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离婚财产
保全及其撤销的办法。
一、
离婚财产
保全办法
1、房屋的财产
保全及手续
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
房产,另一方可以向
法院申请对该
房产进行财产
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
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
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
保全应该提供提保。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申请
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财产,那么你就应该在申请
法院保全的同时向
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自己的申请有错误时,另一方可以拿担保弥补损失。 申请人财产
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拿自己单方名下的财产担保,也可以用第三人即担保人的财产作保。当事人或担保人如果用现金担保,担保数额一般要等同于欲
保全财产的数额。如果要
保全房屋,也可能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只要二套房屋的价格差不多就可以。现在
法院一般都比较愿意接受现金担保,简单好处理。因此,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的同时,
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少量的现金作为担保。
2、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
保全
实践中,如果房屋产权除了记载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外,还有第三人的名子,如一方父或母、或兄弟子妹,以及其他人,因涉及第三人的权益,
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
保全申请。
(1)用房屋担保
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
之一,财产
保全申请书。
之二,财产
保全担保书,该担保书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名。
之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之四,用来做担保的房屋产权证原件。
之五,要查封的
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
之六,申请
法院保全的
保全费用。
(2)用现金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
保全。
这种情况下,要提供的材料有:
之一,财产
保全申请书。
之二,财产
保全担保书。如果用现金作为担保,有的
法院不同意用第三人名下的存款作为担保,而只能用申请人的名下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这笔钱是向第三者借的,最好相关借贷手续及资金流转相关的证据都要有个心眼儿留存好,不然,如果另一方主张这些作为担保的资金也是共同财产,那么申请
保全一方可又是平添麻烦了。
之三,将作为担保的资金打入银行指定的账户。一般
法院没有外币账号,因此,如果用美金或日元作为担保资金,首先可能需要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
之四,要查封的
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
法院如果受理的财产
保全的申请,会派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将
保全的裁定交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该裁定会规定
房产在一定期限该房不准买卖。
3、
股票账号的财产
保全及手续
一般情况下,
法院对
股票的查封,一般限于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账户,该账户只准进入资金,不准取出资金,而一般允许
股票的继续买卖,以减小由于
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申请人要申请
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股市内的财产,要向
法院提交类似于
房产保全的相关法律文件,如申请书、担保书、被申请人的股市账户基本信息等。
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会依法做出裁定,同时,到开户的
证券公司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账户。
4、银行存款的
保全及手续
如果申请人想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进行财产
保全,首要解决的是担保问题,
法院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等值的现金或其他财产作为担保。如果申请人提供了足额的担保,
法院核实后,会裁定
保全,并到被申请人的开户行对其银行账号进行冻结,被申请人将不能取出资金。
5、汽车财产
保全及手续
法院审查申请人提交的
保全材料后,如果裁定
保全,会到车管所办理查封汽车的
保全手续,裁定生效后,该汽车只能使用,但不能买卖过户。 最后,我们想提醒当事人注意财产
保全是与诉讼紧密相关的,如果没有诉讼,就不可能走财产
保全的程序。另外,财产
保全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
保全错误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在
离婚诉讼中,风险相对而言要小一些,因为
保全的毕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申请
保全的是对方名下公司的账户,也不排除给公司造成损失,会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来追究赔偿责任。
二、财产
保全的撤销
1、财产
保全解除的条件
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司法实践,财产
保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解除:
(1)冻结存款的期限超过了6个月,人民
法院未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
(2)诉前
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
起诉的;
(3)申请人在财产
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
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5)人民
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
保全裁定的;
(6)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
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财产
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2、财产
保全解除的法律依据
(1)《民诉法》第九十三条申请人在人民
法院采取
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
起诉的,人民
法院应当解除财产
保全。
(2)《民诉法》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
法院应当解除财产
保全。
(涉外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三条人民
法院裁定准许财产
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
法院应当解除财产
保全。
(3)申请人在财产
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
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
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撤消原财产
保全裁定的;
《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10、对当事人不服财产
保全、先予
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
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
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
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
《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09、诉讼中的财产
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
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
保全措施的,人民
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
保全措施。
(6)《最高人民
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规定,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
法院应当在到期前向银行办理继续冻结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夫妻在
起诉离婚过程中可申请对自己的各类财产进行
保全,而在诉讼的存续期间如果有
离婚财产
保全的撤销需求就需要上告
法院,依法行使撤销权。当然撤销财产
保全的当事人必须满足撤销条件才可,同时也需要经过
法院的应允才可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