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房屋
拆迁补偿标准
重庆市是我国的直辖市之一,国家也在大力的推进该城市的老城改造,所以许多较为老旧的小区都会面临
拆迁。
拆迁补偿标准关系到被
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受到您的关注。那重庆城市房屋
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说明。(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重庆城市房屋
拆迁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结构类别 房 屋 结 构 补偿标准
钢砼结构 框架(剪力墙)现浇盖 660
砖混结构 砖墙(条石)预制盖 600
砖木结构 砖墙(木板)穿逗瓦盖 480
砖墙(片石) 瓦盖 420
砖墙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 390
土墙结构 土墙瓦盖 360
石棉瓦、玻纤瓦盖 330
简易结构 砖柱(石柱、木柱)石棉瓦盖(油毡、玻纤瓦) 120
简易棚房 100
说明:
1、房屋层高在2.4米以下(不含2.4米),1.5米以上(含1.5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70%计算补偿。
2、房屋层高在1.5米以下(不含1.5米),1米以上(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50%计算补偿。
3、房屋层高在1米以下(不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20%计算补偿。
4、外阳台按同类房屋的50%计算。
5、房屋面积以外墙尺寸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重庆房屋
拆迁补偿的三种形式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
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
拆迁方式,“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
拆迁。”
2、自行
拆迁。
它是指
拆迁人自己对被
拆迁人进行
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
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
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
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
拆迁。
它是指
拆迁人将房屋
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
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房屋
拆迁涉及到被
拆迁人最根本的利益,许多
拆迁纠纷都是由于
拆迁补偿不公平造成的,相关的
拆迁管理部门要做好
拆迁管理工作,并对相关的信息予以公示,在
拆迁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真正的维护被
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