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如何处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由于房价越来越贵,许多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是选择向银行贷款买房,这也使得二手房买卖中所出售的二手房已经设有有了抵押权,而其实这只是房屋设有抵押的一种情况,设有抵押的房屋在二手房交易中已经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了,那么,购房者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如何处理?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如何处理
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如果因为房屋设有抵押而办不了房产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呢?这可能是我们比较疑惑的问题,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合同的效力一般这样处理: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地。
2、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3、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二、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该怎么办
1、为房屋抵押人清偿债务,注销房屋抵押后办理房屋产权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2、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以以出售人没有告知房屋设有抵押为理由,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3、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如前所述,房地产公司向您隐瞒了该房屋已抵押的法律事实,根据上述规定,不仅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返还您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您因此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该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些解释。而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而发生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购房者在碰到这类纠纷时,不仅可能办理不了房屋场权证,更有可能连所付的房款都无法追回,为了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利益,在碰到这类纠纷时,最好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去进行公证,那么对于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放弃继承人、继承人申办公证时应提供的身份材料、财......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一、目前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


·你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房屋租赁合同方面的纠纷,而当时又是通过怎
      你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房屋租赁合同方面的纠纷,而当时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解决的呢?在此,我们为您推荐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方法——诉讼。而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想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个。下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所称“因不动......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房产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和工矿区内征收。具体征税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城镇近期规划确定。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房屋租赁发票可不可以抵扣需要看租房的目的是什么。通常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并非都可以抵扣。有些是按照规定列明的不能抵扣,剩下的都是可以抵扣的。1、租赁门面专门销售农药以及种子种苗等免税项目的不能抵扣;2、用于职工住宿或娱乐的租赁住房不能抵扣;3、租用的厂房用来生产免税产品......


·夫妻间借款,如何判断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对于借款是否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可以参考以下情形加以判断:(1)投资的财产是否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本条规定情形下的借款,在交付给借款方时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即从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借款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是否明确约定经营活动完全由一方负责;(3)......


·分析并购基金盈利模式是什么
      分析并购基金盈利模式是什么一、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


·公司并购给员工影响有哪些?
      公司并购给员工影响有哪些?说到公司并购,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公司并购之后,员工所受到的影响是十分多的,很多员工也会担心自己的利益会不会受损,那么,公司并购给员工影响有哪些?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关于公司并购的相关的知识的介绍。公司并购给员工影......


·形成权的行使限制有哪些
      形成权的行使限制有哪些1、除斥时期:除斥期间是一种适用于形成权,对形成权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一种期间法律预先给形成权设定了这一期间,期间届满,形成权本身将消灭。形成权本身对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有一种潜在的威胁,有一定的破坏性,因此,“为形成权设......



·交通事故律师: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其实是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那此时就要对肇事人处以刑罚。当然,在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标准是什么?吴丁亚律师带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 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至申请工伤认定之日,超过1年受理时效的;      (二)事故伤害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 &#......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企业并购中的尽职调查程序
      尽职调查通常程序: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4.由卖方或由目标......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范本怎么写?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范本签订时间:20××年月日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一、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式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以授予他人一定的代理权为目的,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如何处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两女户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农村户口
·老板拖欠工资几个月了,打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陈律师您好,我有份债务事情,需要您的帮助。
·没有代理证的内勤人员怎么签订代理合同
·微信诈骗三万八千块一共一百多人,三年的,是2817至2819
·大路上有人需要经济上的求助,最终造成的骗人事件是否构成犯罪
·教龄30年`年龄53岁可提早退休吗/
·两家公用厕所,一家独用,维修费用怎么
·我和妈各住楼上楼相隔5楼改造电网时共用一个电表后来楼下改为门面用开面馆现在我申清
·车贷逾期天,会影响我的征信吗
·你好焦律师我经中介与买方签了房屋三方合同,合同约定的
·离婚了让他还钱可以吗,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一分也没有借条当初因为没想到离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两女户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农村户口
·老板拖欠工资几个月了,打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陈律师您好,我有份债务事情,需要您的帮助。
·没有代理证的内勤人员怎么签订代理合同
·微信诈骗三万八千块一共一百多人,三年的,是2817至2819
·大路上有人需要经济上的求助,最终造成的骗人事件是否构成犯罪
·教龄30年`年龄53岁可提早退休吗/
·两家公用厕所,一家独用,维修费用怎么
·我和妈各住楼上楼相隔5楼改造电网时共用一个电表后来楼下改为门面用开面馆现在我申清
·车贷逾期天,会影响我的征信吗
·你好焦律师我经中介与买方签了房屋三方合同,合同约定的
·离婚了让他还钱可以吗,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一分也没有借条当初因为没想到离

热门城市

·太原律师
·
淄博律师
·
漯河律师
·
台北律师
·
大连律师
·
抚顺律师
·
河北律师
·
上海律师
·
商丘律师
·
荆门律师
·
哈密律师
·
丽水律师
·
毕节律师
·
石景山区律师
·
西安律师
·
十堰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