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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申请费用是多少?
有问题要咨询?一般纳税人申请费用是多少?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不管你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是如此。作为个人通常缴纳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和流转税,作为一个经营主体缴纳的税种则比较多,如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流转税等,那么当我们达到了纳税标准的时候,如何才能交税呢,一般纳税人申请费用是多少呢? 一、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费用 申请一般纳税人,税务局是不收钱的。说到费用,也就是材料复印费、来回去税务局的打车费等。 二、一般纳税人概念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80万)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本50万以上 2、有实际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40平以上 3、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4、有符合认定的从业人数(视注册区县不同规定不同) 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1、公章、发.票专用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产证明; 5、房租合同; 6、房租发.票(房租发.票需开三个月以上,个别税务所人员要求提供一年的房租发.票); 7、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财务专业证书复印件;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小规模申请一般纳税人流程 申请步骤如下: 1、纳税人向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连同如下资料呈交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办税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3)经营场地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银行账号证明; (5)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7)实际纳税及销售预测的相关资料; (8)所属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和经签章的复印件。 2、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满申请转正 新办企业在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满后的十日内,必须申请转正,应向所属的区(分)局申报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并同以下资料同时呈报申报管理科: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公司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7)年度财务报表; (8)法人身份证、会计证、办税员证复印件; (9)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置和核算方法说明书; (10)实际销售额、实际纳税情况。 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接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相关资料转交给纳税人所属的管理科。 3、审核 管理科初审后,连同相关资料转交分管业务副局长。 分管业务副局长审批后,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新办企业和已开业满12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同意认定申请的,连同纳税人所附送的资料退回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并退回纳税人。同时制发《不予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2)对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不同意转正的,由申报管理科通知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防伪税控金税卡、ic卡的缴销。 (3)对同意认定申请的,如不是新办企业,申报管理科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制发《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如为新办企业,申报管理科制发《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戳记。 4、领取认定结果 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到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暂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不予批准转正,将领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 5、注意事项 (1)申请转正未通过而被取消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应缴销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则要缴销防伪税控ic卡、金税卡。 (2)市内跨区迁移的一般纳税人应在税务登记变更时,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领购簿,注销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c卡的登记资料,并持迁出地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迁移证明及有关资料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请核准一般纳税人资格,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准申请表》一式二份。迁入地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审核企业资格,核定其月专用发票供票面值与供票数量及限额,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准通知书》。 (3)在申请核准资格期间,税务机关暂保留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征管。资格审核不合格,当年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以上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停止其抵扣进项税额,取消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权,收缴《发票领购簿》;当年累计应税销售额标准以下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自从我国税法改革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一般纳税人申请费用被免除,各地税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的向申请主体索取申请费用,但是对于申请中的相关材料费用申请人还是要承担的,如果遇到其他额外收费现象可依法检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税法中还规定了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条件及相关材料,如果符合纳税标准,请携带材料到当地税务部门依法申请,逃税行为不可为。 ... ·还没有文章 ·质押率偏高有哪些原因?怎样防范质押融资风险? 质押率偏高有哪些原因?怎样防范质押融资风险?一、质押率偏高有哪些原因质押率是银行监控风险的指标,质押率=贷款金额/质押货物现值。从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质押率偏高可能是因为贷款金额偏高引起的也可能是质押货物的现值减少引起的。二、防范质押融资...... ·抢劫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条文(一)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 ·金融股权质押率是什么意思 金融股权质押率是什么意思一、质押率是什么意思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价差大、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价格趋跌时,质押率相对应低一些,反之,则质押率可以高一些。授...... ·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一、诈骗罪之共同犯罪1、案情:张某早年与李某相识,李某从事以某某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后将此方法传授于张某某,张某伙同刘某、钱某、包某相继进行诈骗活动。与此同时李某也继续以团伙方式进行诈骗,共犯有南方人邢某、于某,东北的田某、赵某、韩某,此团......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律师、会见手续、送钱送物规定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联系电话会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试行周六上午律师预约会见制度,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自助提讯会见系统、智能谈话教育系统正式运行。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实行“零携带”......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连云港市,滨海县、响水县,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江苏海域内发生的由江苏海警侦查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灌南县人民法院:·电话:0516-12368·电话:0516-12368连云港灌......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医疗纠纷精神抚慰金在线咨询 > 一、医疗纠纷精神抚慰金是什么? 医疗纠纷精神抚慰金一、医疗纠纷精神抚慰金是什么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 ·金华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在如今这个社会当中,五险一金不管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都十分关心。我国的五险一金政策是一个非常利民的政策,而且五险一金对我们劳动者也有保障性待遇。在金华工作的人,现在最关心的问题可能就是金华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了。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金华市...... ·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的适用情形 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的适用情形一、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审查权而撤销裁决。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以后做微商都需要营业执照吗?我们是团队,团队有可以 ·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拆迁过渡费怎么算 ·我在金华考到科目三现在我想转到湖南省怀化市可以吗?转过去需要什 ·您好,我想向你资讯产权起诉讼问题事项。如果你方便能联系我吗? ·金额超过多少算是数额较大? ·关于盗窃工地上未使用的电缆线 ·你好,请问工作十几天有工资吗 ·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婆婆答应婚后给我们买一套房子 ·离婚判决书弄丢了,是不是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去法院补 ·节假日公司不予放假并且没有加班费是否构成违法 ·你好!在公司每个月都扣社保费用但公司并未交社保!离职两个月了!在以前那个公司的社保费能不能退 ·网上上酒店服务成了组织卖淫现在还没抓到,想咨询一下周律师怎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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