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是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的。对此,我国规定了一些办理
离婚的法律途径,那究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离婚?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
离婚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夫妻
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
离婚,也叫登记
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诉讼
离婚,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如果夫妻双方自愿
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办理
离婚登记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不愿通过协议
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或者夫妻双方不能自愿达成
离婚协议,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终止夫妻关系,由人民法院依法制作准予
离婚调解书或作出
离婚判决。
二、
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有的当事人
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
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
离婚协议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
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
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
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
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
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
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
离婚登记中的
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
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
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我国相关法律中主要规定了两种,即协议
离婚与诉讼
离婚。不过在诉讼
离婚的过程中,由于调解是必经程序,因此有的夫妻又是以调解方式
离婚的。当然在不同的
离婚途径下,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这点还请您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