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怎么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 一、怎么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是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间借贷合同。 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应从下列三个方面分析:
(一)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
(三)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哪些情况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办理民间借贷时,借贷双方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并会在合同中约定好贷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以及一些保证条款等。但是,您知道民间借贷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无效的吗?
(一)如果借贷双方中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款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该合同是无效的。需要提醒的是,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否损害了国家利益,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构成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五)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害,因此,当事人要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来看,不是当事人认为是无效的就一定无效,此时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无效。


...

·该如何处理公司债务
      该如何处理公司债务一、该如何处理公司债务1、主动清偿债务。按债务的种类、金额、约定的结算期限,主动安排资金,及时或提前还债,尽可能节省债务资金的产生资金成本与费用。2、进行债务重组。充分调研市场,获取有利的经济信息,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或以资产抵消债务、或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


·付款保函格式是什么?
      付款保函格式是什么?一、付款保函付款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买方的申请而向卖方出具的,保证买方履行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出具的书面文件。付款保函应买方、业主等申请,向卖方、施工方保证,在卖方、施工方按合同提供货物、技术服务及资料或完成约定工程量后,如买方、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合同款......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您知道债务人欠款不还的如何判刑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知道欠款不还行为是否会被判刑,然后再是如何判刑的问题。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供你参考。一、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股权质押贷款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中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71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作了明确规定。参考该条精神,可以认为:⑴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提交的条件是什么?中国从古至今就是一个讲究证据的国家,法官的任何判决都是以所收集到的证据为基础做出的。但也不是任何证据都是被法律所认可的,不同的审理阶段所提交的证据条件也有所不同。准确掌握证据提交的条件,对于案件的审理至关重要......


·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包括哪些?公司发行债券从形式上可以分为公开和非公开,对于公开发行的债券,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一般来说,公司债券是可以根据融资需要而持续发行的。只是在特定情况下,公司不能再次发行债券,那么公司发行不得再次公开......


·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几种
      我国刑罚中附加刑里面,有一种只能针对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处罚,即驱逐出境。而法官在具体判处这样处罚的时候,必须要按照法律中规定进行,同时对驱逐处境也是有具体方式要求的。那到底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几种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驱逐......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谁承担,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谁承担,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一、代位权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什么地方?电话号码?怎么写信?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电话:12368,邮编:211800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电话:12368·电话:12368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


·离婚继承律师:离婚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离婚在我们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而有些人离婚是和平约定的,但是也有人因为离婚发生纠纷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离婚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适用于哪些情形?下面由吴丁亚律师为您介绍一下。     &#......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罪嫌......



·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是在生活中您都有可能接触到,特别是销售合同,因为买卖随处可见,口头比较多,订立书面销售合同就比较正式了。那么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吧。一、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1)要约这......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如何进行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如何进行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疗机构和患者都比较忌讳的事情。可如果事故确定发生了,医疗机构就必须和患者共同处理。如果事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并且在未进行行政调解的情况下,接下来的事这就涉及到今天我们要和您聊的话题——医疗事故赔偿......


·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
      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采购合同违约金比例法律有哪些规定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怎么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法院判决划分比例是怎样划分
·诉讼离婚女方需要返还男方彩礼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上诉怎么收费的。
·移民办占用我家地,没有把我的户口上上去,我们去找他,给我补了,可到最后还是没有了,我们还找谁去处理这
·怎样进行是向对方当事人吗?
·大学校园学生殴斗学校是否承担
·最新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设置
·两个小学生A和B在学校下课期间约定相互背着玩,在A背着B的时候,突然被学生C推倒,造成学生B胳膊骨折
·刘律师您好,卖方不配合过户,我起诉他,需要什么材料,还有费用
·济南女子监狱,不是直系亲属能探视吗
·这个合同可以视为无效合同吗
·新建高速公路应离原有建筑物多远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法院判决划分比例是怎样划分
·诉讼离婚女方需要返还男方彩礼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上诉怎么收费的。
·移民办占用我家地,没有把我的户口上上去,我们去找他,给我补了,可到最后还是没有了,我们还找谁去处理这
·怎样进行是向对方当事人吗?
·大学校园学生殴斗学校是否承担
·最新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设置
·两个小学生A和B在学校下课期间约定相互背着玩,在A背着B的时候,突然被学生C推倒,造成学生B胳膊骨折
·刘律师您好,卖方不配合过户,我起诉他,需要什么材料,还有费用
·济南女子监狱,不是直系亲属能探视吗
·这个合同可以视为无效合同吗
·新建高速公路应离原有建筑物多远

热门城市

·忠县律师
·
运城律师
·
雅安律师
·
遂宁律师
·
长寿区律师
·
丽水律师
·
台南律师
·
东莞律师
·
宝山区律师
·
吉安律师
·
新疆律师
·
怀柔区律师
·
南通律师
·
柳州律师
·
衡水律师
·
河东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