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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有问题要咨询?上海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一)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后的执行事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后,应分别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在下一次业主大会召开时,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修订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印章,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刻制、使用和管理。业主委员会原有印章,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使用。业主大会需对外行使权利的,业主委员会应凭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并按规定使用。 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前订立的物业管理合同未终止的,该合同应继续履行。 (二)《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后的业主大会成立 1、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的,应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接到书面报告后的30 日内,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起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部分业主、建设 单位组成。筹备组中的业主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业主予以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区县房地 产管理部门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筹备组应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应当邀请居(村)民 委员会参加,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业主投票权的确定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 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其中,住宅物业按套计算,每套计一票;非住宅物业按物业建筑面积计算,一百平方米以上的,每一百平方米计一票,一百 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的,每证计一票。单个业主所持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30%。业主大会成立以后,单个业主最高投票权按照本意见执行。 4、业主大会的备案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持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决议、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材料,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凡符合《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证明。业主委员会应按规定刻制、使用和管理印章。 (三)施行后的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 主大会召开会议,若业主人数超过一百人时,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幢为单位推选若干业主代表成立业主小 组,由业主小组成员参加业主会议。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推选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于参加业主大会的3日前,就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订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一)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相分离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 少于3人或者住宅规模小于5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二)房屋出售的相关事项建设单位应在销售房屋前,参照市房地资源局的示范文本,制定业主临时公约、房屋使用说明书。 建设单位与房屋买受人签订的房屋出售合同,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并将业主临时公约、房屋使用说明书、经规划部门批准配置的公建设施和平面图作为房屋出售合同的附件。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房屋出售合同时,应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三) 物业的验收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应当对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检,查验中发现房屋质量和公建配套设施等问题,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办理交接 手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应当予以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关于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 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 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 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应提交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的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以上条件的,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方可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四、关于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新建商品住宅以及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的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市政府有关维修基金的规定执行。 新建非住宅物业出售时应设立维修资金,具体标准和设立方式由物业出售人和物业买受人参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房屋出售合同中约定。成立业主大会的,维修资金应以业主大会的名义存入专户银行,设立专门帐户,按幢立帐、按户核算。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按规定设立的维修资金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移交给业主大会。 五、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注册年检制度。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房地资源局另行制定。 关于上海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我们就介绍到这里了。现实生活中,业主在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矛盾时,我们应注重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与协商,同时应提高维权意识,与不正当行为抗争到底,这是我们每个人对自己应有的要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不过,业主若遇到业主委员会无法解决的事情时,还是应该向专业的法律机构咨询。 ... ·还没有文章 ·医疗过错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过错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医疗过错期限1、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 ·入职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入职以后,一般都会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不仅对职工利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劳动法的要求。但是总有一些企业在员工入职以后不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合同可以提出赔偿的。但是入职没签合同怎么赔偿是您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一、入...... ·什么样的单位有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求职者关注的重点因素之一。求职者往往希望进入能够给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工作,这样才觉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那么,什么样的单位有五险一金呢?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目前我国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大致有哪些,希望能...... ·聚众斗殴致人轻伤如何处罚 聚众斗殴属于破坏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而聚众斗殴犯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要是聚众斗殴致人轻伤的话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聚众斗殴致人轻伤如何处罚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 ·金华市律师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法律服务 金华市律师在分析、总结金华市农村法律顾问在主动参与方案制订、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纠纷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的基础上,服务基层,发挥更好的作用,为美丽金华、和谐金华作出贡献。一、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要把提...... ·开发商违规出售小区公共使用权 法律说不 刘某经人介绍,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使用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将大楼梯下面库房使用权出售给刘某,由刘某支付买受款13万元,双方还特别约定:开发商不予办理产权,只享用使用权,无产权证书,今后买受人为此库房涉及到的有关民事交易,行政等法律..均由买......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刑罚执行要遵循什么原则 我国的刑罚主要分为两类,即主刑与附加刑,而针对不同的类型其中还包括了具体的刑罚,如拘役、有期徒刑、死刑、罚金等等。在实际执行刑罚的时候,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到底刑罚执行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介绍。1、教育性原则(1)概念...... ·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怎么办 对于财产类的犯罪,在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时候,除了会判处主刑外,同时还有可能判处罚金、没收财产这样的附加刑。既然法官判了罚金的话,那么罪犯就应当按照要求实际交纳,那要是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 ·广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广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一、解答法律咨询1、不涉及财产关系80-150(人民币,下同)/件;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100-300元/件;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200-500元/件;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书1、声明、启示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500-2000元/件;2、起诉状...... 相关法律问答: ·妈妈天天被一个男人骂,害她工作都丢了 ·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怎么办理 ·做满4员工被迫离职,有无补偿 ·无产权房屋租赁是否合法,没产权房能租赁吗? ·工伤小腿骨折一般赔偿多少,住院费给交一万多了,根本没啥大问san ·在太和县人民法院上诉载定现可以上诉吗手表要司法鉴定 ·离婚!男方不要了 ·您好,大竹县看守所电话是多少?我们需要沟通一下了解人的情况后 ·我辞职半个月了,没有签合同,但是现在还招不到人,我想走了可以让老板结工资吗 ·离婚案,要求找律师 ·孩子不到两岁,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父亲欠下外?0万左右,国企上班,稳 ·欠款法院如何执行san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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