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2、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
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
4、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
5、医疗差错参与为0%。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与医疗差错无关联或不存在医疗差错,法学上为无因果关系或无自然关联。
二、过失参与度不应当作为确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民法典》第七章对医疗损害责任明确作出以下规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上述各项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适用的是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医疗机构只要因过错造成医疗损害或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不是承担相应的或者适当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并没有将自身体质与所患疾病归咎于患者,实际上患者因病就医诊疗本身并不构成过错,也不应当被视为过错。按照过错责任制,无过错则无责任,故患者不应当成为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患者只有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下,才自行承担责任,而免除医疗机构的责任。
患者的自身体质与所患疾病是否属于过失?按照侵权行为法之客观说,过失是对“注意义务”的违反,而构成必要注意义的条件是对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可预见性和可避免性。对于患者而言,无法预见到生病和避免生病(包括意外)这样一个损害结果,然而患者并不负有对损害结果的“注意义务”,故不能以过失论。
假如把患者所患疾病视为一种过失,按照过失相抵的一般理论,疾病自身损害与医疗损害结果假如同一,可是其中并没有原因力的竞合,而是医疗损害之结果使疾病自身损害作用完全消失,使疾病自身损害之因果关系中断,患者即使有过失,也将得以免责,医疗机构则不能因此减轻或者免除损害赔偿责任,不能适用过失相抵。
《民法典》施行以后,作为下位法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民法典》相抵触的,理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然而,过失参与度不应当作为确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司法实践中,过失参与度已不再是“高压线”触碰不得,而鲜有对其说不的案例。
在进行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时候,我们需要按照医疗损害是否完全属于或者是否属于医疗过错所致来进行划分。另外,在进行划分之后,如果是需要按照医疗过错参与度的等级来进行承担相应的赔偿的责任的,参与度越高,承担的责任一般也就越多。


...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内容一、医疗过错鉴定含义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


·医疗过错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医疗过错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医疗过错起诉流程1、发生医疗过错所致的医疗纠纷2、向医疗机构投诉3、复印封存病历4、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5、医疗事故鉴定6、(不服)申请再次鉴定7、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二、医疗过错的诉讼流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


·医疗事故法律程序
      医疗事故法律程序法规在现实生活中,医患纠纷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如何能够正确的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我们越来越关注的热点。医疗事故法律程序法规的学习是增强解决此类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整理出相关规章制度,供您借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包括哪几类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包括哪几类一、医疗事故过失责任包括哪几类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事故过失行为在导致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特点?一、特点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


·起诉离婚子女会判给谁
      若在离婚的时候,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那么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然后法官会就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判决。当事人此时都比较关心起诉离婚子女会判给谁。结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一、起诉离婚子女会判给谁父母离婚后,子......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1、按是否有财产担保,债券可以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1)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用抵押债券。抵押债券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合同已经签订了,而且合同买卖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各司其职的执行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合同没有履行期限,那么问题来了,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是否有效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一问题......



·成都离婚房产纠纷律师 家庭共有财产特征
      成都离婚房产纠纷律师家庭共有财产特征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


·蒙冠斌律师代理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要求抗诉获准
      2013年7月上午被害人韦某为了阻止被告人韦某某偷运林木,韦某某及其儿子韦某发持刀将韦某捅伤、砍伤,经鉴定韦某的伤情为重伤。案发后,被害人韦某的亲属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被告人韦某某也到公安机关自首,但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询问和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民事纠纷一定得请律师吗
      民事纠纷一定得请律师吗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纠纷大多数都是属于民事纠纷,而对民事纠纷的解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人在民事诉讼中委托了律师,那么民事纠纷一定得请律师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民事纠纷一定得请律师吗......


·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是怎样的?在合同拟写完后,我们发现其中还有需要补充的地方,这时我们就需要合同补充协议来将我们需要的信息补充到合同中,在合同补充协议的过程也伴随着一些相关的事项,那么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是怎样的呢?我们在拟写合同补充协议的过程中还......


·刑事辩护庭审实战
      一、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这是刑事辩护中应变能力的基础。准备工作做得扎实,方能有备无患,应变自如。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1.认真阅卷。律师阅卷的目的不在于简单地了解案情,而是从整体上全面掌握案情,认真分析、发现矛盾。首先要运用案卷材料中的事实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们在自己承包的荒山上办理了一个家庭农场去政府给我们批了两亩八分五的建设用地今我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五险一金吗
·商店商品因摆放不稳而意外破损,消费者需负责任吗
·耕地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有县里批文新开垦的300亩土地
·清算,清算所得应交的所得税如果企业已资不抵债没钱缴税怎么办
·原告毛xx与被告徐州市第x人民医院医师检查病人没病,造成病人
·我要怎么跟写书的协议,我才没有责任
·租房期间地板发生问题该由谁负责
·男方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因通行纠纷致申请再审,原告上诉致到再审,原有田埂路可通行耕作
·17年底18年初共计3000人民币,朋友向我借的,现在耍赖不
·我弟媳婚前跟别人生了个女儿,然后跟我弟结婚后带那个女儿过来给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我们在自己承包的荒山上办理了一个家庭农场去政府给我们批了两亩八分五的建设用地今我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五险一金吗
·商店商品因摆放不稳而意外破损,消费者需负责任吗
·耕地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有县里批文新开垦的300亩土地
·清算,清算所得应交的所得税如果企业已资不抵债没钱缴税怎么办
·原告毛xx与被告徐州市第x人民医院医师检查病人没病,造成病人
·我要怎么跟写书的协议,我才没有责任
·租房期间地板发生问题该由谁负责
·男方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因通行纠纷致申请再审,原告上诉致到再审,原有田埂路可通行耕作
·17年底18年初共计3000人民币,朋友向我借的,现在耍赖不
·我弟媳婚前跟别人生了个女儿,然后跟我弟结婚后带那个女儿过来给

热门城市

·塔城律师
·
通州区律师
·
儋州律师
·
平谷区律师
·
湘潭律师
·
温州律师
·
武威律师
·
荆门律师
·
黄山律师
·
临汾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大兴区律师
·
金山区律师
·
昆玉律师
·
福建律师
·
葫芦岛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