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期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工伤期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二、工伤职工被解雇能否索赔劳动者因工负伤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既然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那么,为了保护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就不得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不遵守法律的规定,擅自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自行或者请律师协助向用人单位索赔,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工伤期间单位也应该保障工伤职工相应的权益。


...

·童工的定义是什么,童工是指什么?
      您知道什么是童工吗?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工作就属于童工吗?在实际生活中童工的定义已成为人们极为关注的一个话题。在本文中主要针对此类问题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法律策略。一、童工的定义是什么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岗位工资和基本工资分别是什么
      劳动者在拿到工资条的时候,是否会仔细看看自己的工资收入包括了哪些部分了。通常工资收入的组成部分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以及津贴、奖金等等。对于这其中的岗位工资和基本工资,您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岗位工资岗位工资(PostWage)是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方面国家有相应的规定,另一方面各单位针对本单位的情况也会做出实际的规定。而要是单位延长劳动时间的话,则就会构成加班,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那这个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而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律师我们为您整理归纳了相关的知识。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解读: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人民劳动合法权益的规章条例,每一位劳动者都应了解的有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内容。企业的人力资源更必须了解的就是有关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有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6月29日下午4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


·柴油发电机组购销合同范本
      柴油发电机组购销合同范本柴油发电机组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买方:(甲方)卖方:(乙方)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序号机组型号柴油机型号额定......


·股东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股东变更申请书怎么写?通常情况下,一个公司是可以有多个股东存在并且履行自身权益的,并且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进行变更。一般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一个过程,首先需要提交一份股东变更申请书,相信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这类申请书怎么写,接下来让的我们为......


·离婚协议是否公证,要公证离婚协议吗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我们为您介绍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有哪些供您参考。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


·工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劳动者为单位工作了多少,那么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中的规定,按时支付其一定数额的工资。就工资支付方式上面,可能多数劳动者都是不清楚的。在遇到单位克扣工资的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工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1、......



·无锡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从轻辩护
      无锡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如下刑事律师服务:一、刑事侦察阶段的律师服务: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提出取保候审。二、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查阅、摘......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连云港市,滨海县、响水县,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江苏海域内发生的由江苏海警侦查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灌南县人民法院:·电话:0516-12368·电话:0516-12368连云港灌......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想要成立一家公司或者是投资入股某企业,都离不开债券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对公司的债券不太了解,为了更好的让您进行投资理财,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


·取保候审后是不是判刑不用再审的意思?
      取保候审后是不是判刑不用再审的意思?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


·哪些情形不视为专利权侵权
      哪些情形不视为专利权侵权实践中,并不是只要给他人的专利造成了损害的,那么就会构成专利权侵权,有些情况下虽然表面看着像是专利侵权,但实际上却不视为专利权侵权。那到底哪些情形不视为专利权侵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哪些情形不视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工伤期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厂房坼迁如何赔偿,我家是搞红木家具的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 双倍工资赔偿 要有些什么证据 只有工伤裁决书可以嘛
·想找一个人只知道她的身份证号怎么能找到她
·這樣的,一對夫婦,房子的所有權以及房產證寫的名字是是女方的名
·在没字据的情况下 钱会怎么
·有了婚外情犯法吗。已经有了小孩房子也有了有我的名
·离婚房产怎么分
·王律师,您好!我是吴家店镇的村民,我的婚姻现已破裂,我可以在
·如果他自首是不是一定就缓刑
·你好,我是山东临沂的律师,委托您查询在苏州市吴江区登记的一个
·拆迁赔偿问题,老师您好!  有朋友给我介绍了一套小房产权房
·你好,我所在公司上班17年,工资7500~8500元左右,公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厂房坼迁如何赔偿,我家是搞红木家具的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 双倍工资赔偿 要有些什么证据 只有工伤裁决书可以嘛
·想找一个人只知道她的身份证号怎么能找到她
·這樣的,一對夫婦,房子的所有權以及房產證寫的名字是是女方的名
·在没字据的情况下 钱会怎么
·有了婚外情犯法吗。已经有了小孩房子也有了有我的名
·离婚房产怎么分
·王律师,您好!我是吴家店镇的村民,我的婚姻现已破裂,我可以在
·如果他自首是不是一定就缓刑
·你好,我是山东临沂的律师,委托您查询在苏州市吴江区登记的一个
·拆迁赔偿问题,老师您好!  有朋友给我介绍了一套小房产权房
·你好,我所在公司上班17年,工资7500~8500元左右,公

热门城市

·鹤岗律师
·
阜阳律师
·
陕西律师
·
白山律师
·
河西区律师
·
遵义律师
·
巴南区律师
·
邵阳律师
·
平顶山律师
·
儋州律师
·
杨浦区律师
·
宜昌律师
·
黔西南律师
·
湛江律师
·
福州律师
·
运城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