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一、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的话,有两种处理方式:

1、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只有等到公司拍卖掉所有的资产,还清所有负债之后,仍有多的资产才可以供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转移至三板市场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请到主板交易。

二、破产重整的流程

1、公司出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企业破产法7、70条)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企业破产法71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企业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企业破产法79条)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企业破产法》82、84条)

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企业破产法》87条处理。(企业破产法86、87条)

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企业破产法86、88、92条)

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企业破产法89、90、91条)

1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破产法93条)

以上就是我们对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企业破产重整后如果执行破产计划失败,并没有使企业恢复良好的经营,那么它的资产会被清算,资产会被首先用于清偿企业的债权人的债权,之后才会被分配给所有的股东。但如果企业重整成功,就不会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

·出让土地使用权破产企业该如何处理?
      出让土地使用权破产企业该如何处理?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


·担保人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吗?
      担保人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吗?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破产申请人有四类人:1、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及依据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及依据是什么?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范围破产清算能被受理吗,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一、受理范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破产申请法院都会予以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破产案件: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人民法院......


·公司清盘是申请破产吗?
      公司清盘是申请破产吗?公司清盘作为一种法律程序,是指公司运作停止,全部资产在短期内低价出售,偿还之前未付款项,而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而公司破产是一种状态,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那么公司清盘是申请破产吗?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是什么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要继续履行合同吗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是什么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要继续履行合同吗一、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关于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我们认为在坚持违约金的赔偿性的同时,应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决定是否可以同时要求继续履行,这个问题属于合同解释问题。......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吗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吗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都明确规定耕地、自留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根本障碍在于法律的......


·南京市[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1月17日)为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进一步发挥其专业技术、智力、市场渠道、管理经验和国际化视野的优势,鼓励创业创新,促进南......



·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挂牌成立!
      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2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12368传真:0523-12368泰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泰州市、常州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作为南京海事.4个派出法庭之一,依照《最高......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案情简介】任某在甲公司从事拔鸭毛的工作,每完成一只提成0.24元,每天结算应得提成数额,每月累计后公司于次月通过银行向任某发放。    任某在从事该工作期间,不参加公司考勤,按计件提成,但不到......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构成专利侵权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专利侵权的要件有哪些《专利法》中就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作出了规定,因此在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时候,就需要作出认定,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构成专利侵权的要件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构成专利侵权(一......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1、具体要看离婚是在法院诉讼调解离婚还是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属前者可以依据调解书申请执行,后者还需到法院就抚养费进行起诉。由于法律没有赋予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你并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民政部......


·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
      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破产重整后的股票怎么办?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离婚起诉抚养费
·今给老板开车几个月,现在还有四个月的工资老板不给,说我把车搞坏啦。又没签合同,该怎么办?
·我跟我前夫协议离婚一年了,孩子离婚时两岁多。归我。当时协议上
·邻居起院子把路堵了
·甲方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南京首例婚内支付抚养费案
·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律师您好:很急
·这样能行吗 ? 有法律效应吗?
·2006年买的商品房,阳台外墙渗水,开发商有义务和责任负责维修吗?
·我把在网上下载的电子书和教学视频刻录成光盘赠送给别人算侵权吗?
·承兑汇票丢失,因承兑汇票丢失引起的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离婚起诉抚养费
·今给老板开车几个月,现在还有四个月的工资老板不给,说我把车搞坏啦。又没签合同,该怎么办?
·我跟我前夫协议离婚一年了,孩子离婚时两岁多。归我。当时协议上
·邻居起院子把路堵了
·甲方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南京首例婚内支付抚养费案
·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律师您好:很急
·这样能行吗 ? 有法律效应吗?
·2006年买的商品房,阳台外墙渗水,开发商有义务和责任负责维修吗?
·我把在网上下载的电子书和教学视频刻录成光盘赠送给别人算侵权吗?
·承兑汇票丢失,因承兑汇票丢失引起的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

热门城市

·福建律师
·
图木舒克律师
·
包头律师
·
彭水县律师
·
白银律师
·
河北律师
·
保定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自贡律师
·
仙桃律师
·
酒泉律师
·
宝坻区律师
·
广元律师
·
郑州律师
·
河北区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