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协议
离婚还是诉讼
离婚,此时对当事人而言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虽然同属于
离婚的方式,但带来的后果却是不太一样的。那么其中协议
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
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当事人从取得
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二)
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
执行力,如果因
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
起诉到法院解决。
(三)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
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四)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离婚手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
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
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
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
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
离婚如何进行补救
针对现实中存在,部分协议
离婚中存在欺诈、隐瞒等情形,法律为了进行补救,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
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双方到民政部门
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协议
离婚的程序、步骤是比较简单的,这种方式下办理
离婚手续的,当事人之间往往也没有什么纠纷,而一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
离婚手续之后,那么从签字领取了
离婚证开始,双方就不再具有夫妻关系,而这恰好是协议
离婚的法律后果之一,同时也是最终的一个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