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如果
合同双方对
违约金有约定,按照
合同约定处理。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
合同双方在
合同中没有约定
违约金的,
违约金一般等于
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
合同一方订立
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
违约金过高应以什么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但是,怎样才叫“过分高于”?
违约金过高应以什么比例为标准?对于这个问题,以往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
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
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因此,凡
合同案件中遇到的此类纠纷,均可参照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去处理。
在发生
违约行为,并主张
违约金时,单方的认为
违约金过高是没有效力的,如果没有证据的依持,即使
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认为
违约金过高。因此,如果您认为对方所主张的
违约金过高,您就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
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