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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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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 一、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代理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根据代理权限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其代理直接导致的后果即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与民事代理人存在区别。民事代理人代理直接导致的后果则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需满足下列条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
(1)律师;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四、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申请资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可以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近亲属、其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当事人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可以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工作人员。
(3)相关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时,须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4)律师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函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的委托书。
(6)当事人的近亲属提交:近亲属(指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身份证件、与委托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当事人的委托书。
(7)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提交: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受托人为其工作人员证的明文件、盖有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8)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提交:公民的身份证件、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信等证明文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当事人的委托书。
综合上文可知,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这个说法将民事诉讼代理人和刑事诉讼辩护人混淆了,正确的应该是民事诉讼代理人。上文中我们为各位整理了能成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条件,当各位遇到民事诉讼需要代理人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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