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的发展速度有目共睹。在国家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对农村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情况在所难免,对于农民来说,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0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以上就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会有两个选择,即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这两种。对于农民来说,对房屋进行拆迁意味着他们要重新新建住房,如果可以对国家的拆迁补偿政策多一些了解,会帮助农民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问题是我国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个经济发达,房屋供大于求的时代。许多人在有许多钱的情况下要么选择投资要么就选择了买房,所以房屋买卖问题也就成为了国家不得不重视的一个问题。为正确解决一些相关问题,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介绍,请......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一、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物权法》有关抵押担保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依据的是合同成立原则,即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只要求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则已经依法成立,不再强制要求当事......


·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在我国,农村居民可以申请在自有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盖房全部亲力亲为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一般都将相关业务委托给施工队进行,那么施工前签订一份较为规范的建房协议书还是必不可少的。网的编辑想通过本文为您解答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建房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在建房屋_____间,......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一、房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二、简介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准: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低于4......


·当家人或朋友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如何处理?
      当家人或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后,一般说来,都会惊惶失措,不知如何处理?结合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十二个方面的问题:  一、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  二、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


·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运输合同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特殊合同,由于很多东西约定俗成,很多程序性问题就会省略,导致纠纷问题千奇百怪。如何在运输合同订立之前就避免一些纠纷的发生,就必须了解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我们下面整理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一......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但是,等到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是可以重新起算的。那么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



·保定李庆律师成功辩护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二审发回重审
      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经保定李庆律师辩护二审发回重审。    量刑参考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


·亲友被刑事拘留后应对的16法则
      亲友被刑事拘留后应对的16法则一、刑事拘留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有哪些
      小孩趁销售员不注意,就偷拿了商店里面的贵重物品走,那么小孩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呢?这还要从法律中规定的构成盗窃罪的条件说起走,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则就可以认为构成盗窃罪,那么就可以对小孩定罪处罚。那到底构成盗窃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为你......


·买卖二手房中必须注意什么事项
      很多购房者看中二手房价格比商品房的价格便宜,因此就很匆忙的决定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虽然二手房在价格上面便宜,但实际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这就要求在买卖二手房中,当事人能够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否则自身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


·小产权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在我们购买房屋的时候都有一个流程,但是除了商品房以外还有一种房屋叫做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屋的概念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是那么的熟悉,那么在进行小产权房屋买卖流程又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将会一一会您作一个详细的解释。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工地干活受伤了,现在工头不管我。工资也不给我。我想问一下您
·我有癫痫病和别人打架导致癫痫小发作频繁。可以要求赔偿吗
·大田有一个人借我们同在一个工资上班借我钱一次又一次推托不还每
·高中收取补课费合理吗?除了教育局还应该找哪里投诉
·醉驾初犯,交警队让找保人,或是钱保,可是没人保,钱也拿不出来,这样会会怎么处理啊
·劳动仲裁,2017426——2021425。公司于4
·男方户口山东,女方户口江苏的,两人跟孩子在上海生活了十年女方
·关于离婚后对方霸占法院调解书上财物及不履行调解书协议内容
·原合作办厂引进条件为购买住房一套,但至今未能履行其约定。
·你好,苏律师,我想问下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电话,您知道吗?
·关于房屋新里 旧里这么区分
·玩忽职守,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我工地干活受伤了,现在工头不管我。工资也不给我。我想问一下您
·我有癫痫病和别人打架导致癫痫小发作频繁。可以要求赔偿吗
·大田有一个人借我们同在一个工资上班借我钱一次又一次推托不还每
·高中收取补课费合理吗?除了教育局还应该找哪里投诉
·醉驾初犯,交警队让找保人,或是钱保,可是没人保,钱也拿不出来,这样会会怎么处理啊
·劳动仲裁,2017426——2021425。公司于4
·男方户口山东,女方户口江苏的,两人跟孩子在上海生活了十年女方
·关于离婚后对方霸占法院调解书上财物及不履行调解书协议内容
·原合作办厂引进条件为购买住房一套,但至今未能履行其约定。
·你好,苏律师,我想问下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电话,您知道吗?
·关于房屋新里 旧里这么区分
·玩忽职守,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热门城市

·梁平区律师
·
长沙律师
·
商洛律师
·
大理律师
·
澄迈律师
·
菏泽律师
·
三沙律师
·
牡丹江律师
·
鹰潭律师
·
房山区律师
·
淮安律师
·
文昌律师
·
黄冈律师
·
鸡西律师
·
海东律师
·
奉贤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