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可以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单位可以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辞职自由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劳动者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能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当然如果劳动者行使提前解除权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予赔偿。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单位没有限制劳动者自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哪些情形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符合伤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同时还规定,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过程中,劳动力是为用人单位创造利益,若因工伤而使劳动能力有所欠缺,劳动者此后的就业势必受到影响,因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过程的受益者,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即使伤残五级至十级的劳动者要求解除或者因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解除之情形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一次性就业伤残补助金。不仅如此,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并且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尚未达到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程度,如果其医疗尚未终结,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直至医疗终结时。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负载者,其健康必须得到保障。劳动者患病期间,不能提供劳动力,也就无法得到劳动报酬,那么劳动者的生计就无法维持,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就受到威胁,因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的受益者,必须根据劳动者为其工作的时间设定医疗期,在此期间按劳动者之前的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医疗期间工资。因此,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就受到限制。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其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直至医疗期满。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此时女职工的劳动能力受到限制,用人单位作为女职工劳动力提供的受益者,理应提供帮助,产假期间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同样,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直至“三期”期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事实上,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相关方式,如:劳动仲裁等,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在单位限制员工解除合同方面还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其实都是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根据律师的意见再进行处理的。
  
  ...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来保护施工方和建设单位双方各自的利益,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后,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一、基本概述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同农民工不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农民工维权是不利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如果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要及时确定。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一、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1......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


·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后,应什么时候开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订立劳动合同,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有利于保护劳动着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在制定工伤鉴定标准和工伤鉴定完毕后的赔偿数额的时候,肯定是面向我国全体劳动者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不会因为劳动者是什么样的身份就发生变动,即使对方的身份是农民工,但是只要做完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民工工伤鉴定......


·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可申请情形有哪些?
      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可申请情形有哪些?一、在押犯罪嫌疑人可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以上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计算二倍工资时,有一个月宽限期,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


·证据保全何时提出?
      申请证据保全,既可以在诉讼中进行,也可以在诉讼前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证据可能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一般是在诉讼开始后提出。当事人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条例在我国,我们都知道,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的行驶自己的监督权,也可以使政府更好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信息公正,公开,透明,也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政务,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工伤鉴定有什么用,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作的时候难免会在遇上大大小小的意外,其中也包括灾害,特别是一些工人,在工作中受伤是很常见的。受伤过后,就要作工伤鉴定,还是有一大部分的人并不清楚工伤鉴定有什么用,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一、工伤鉴定有什么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注意事项有哪些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注意事项1、背书转让的方式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


·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地之前必须要先做好安置补偿工作,如果补偿不到位的话,那么就不允许征地。不过,也有很多人在咨询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



·大竹刑事律师发表袁某某一聚众斗殴一案 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



·江阴市看守所
    江苏省江阴市看守所新地址位于江阴市城西夏巷街道西城路333号(驾校南面,靠近景贤路)......



·怎样来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
      怎样来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金融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金融凭证。因金融凭证而产生的犯罪也是各种各样,其中就有金融凭证诈骗罪,那怎样来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先做出相应的认定,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下文中,我们就为您带来金融......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抵押协议
      抵押人:______企业性质: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人建设银行贷款抵......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
      传染病是一种对社会危害及其严重的疾病,传染病的防止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部门进行负责的,做好这份工作是保障国家社会安定发展的基本。如果这项工作没有做好的话从事此工作的人员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呢?一、传染病防治失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单位可以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撤销权诉讼可以向受益人提偿还诉求么?
·27岁男孩在外务工突然被刑警带走几天后家属收到
·手机掉了,相册里面有身份证照片,如果有人拿照片办贷款怎么办?我要不要承担责任
·离婚了,男方纠缠不清,打扰我生活
·王律师,您好!请问商铺前三年委托一家公司统一经营,合同说好
·私人把投标保证金转入某公司账户能拿回来吗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离南京南站远吗?公安说老公贩x拘留了,他
·原被告鉴定轻微伤怎样结案


推荐律师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16641874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撤销权诉讼可以向受益人提偿还诉求么?
·27岁男孩在外务工突然被刑警带走几天后家属收到
·手机掉了,相册里面有身份证照片,如果有人拿照片办贷款怎么办?我要不要承担责任
·离婚了,男方纠缠不清,打扰我生活
·王律师,您好!请问商铺前三年委托一家公司统一经营,合同说好
·私人把投标保证金转入某公司账户能拿回来吗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离南京南站远吗?公安说老公贩x拘留了,他
·原被告鉴定轻微伤怎样结案

热门城市

·四川律师
·新疆律师
·宝坻区律师
·眉山律师
·邵阳律师
·白山律师
·崇左律师
·南昌律师
·海口律师
·凉山律师
·綦江区律师
·大洋洲律师
·宜昌律师
·黔西南律师
·北碚区律师
·绥化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