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条件 一、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
股权转让在《
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
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
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
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
股权的出质和因
离婚、继承和
执行等而导致的
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
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
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
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二、
股权转让的条件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质上是资合公司,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持公司资本,在股东不愿和无力拥有其
股权时,不得抽回出资,而只能转让于他人,所以转让
股权就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又以股东间的信任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东之间的依赖和股东的稳定对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股东的
股权转让不象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权转让那么自由,所以各国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
股权转让都作出了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限制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又分为内部转让条件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两种。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
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
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
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
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
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
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
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
合同等形式对
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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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有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之分,二者的限制条件有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形式也分为好多种,您想要有更深入的了解可以翻阅相关法条,进行
股权转让最好请专业的律师协助进行。如有疑问可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