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一)人身
保险业务,包括人寿
保险、健康
保险、意外伤害
保险等
保险业务;
(二)财产
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
保险、责任
保险、信用
保险、保证
保险等
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
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
保险业务和财产
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
保险业务的
保险公司经国务院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
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
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
保险经营活动。
现在人们的防范风险的意识越来越强,购买
保险已经是很普遍的做法,不管是人身
保险还是财产
保险都是值得投保的,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也有充足的资金进行投保。意外伤害险是很多投保人乐意选择的,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一、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按
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
保险费率)计收。如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
保险费率为2‰,
保险金额为10000元时,
保险费为20元,即10000×2‰=20(元)
按有关收费金额的一定比率计收。 如人保公司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
保险条款规定,
保险费按票价的2%计收,而每名旅客的
保险金额为3000元,当票价为10元时,
保险费为0.20元(10元×2%)。
按
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收费。如某
保险公司开办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条款中规定,每名游客(即被
保险人)每天收
保险费0.10元。
二、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的概念
(一)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是人身
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
保险,指在
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
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任期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
保险公司给付身故
保险金或残疾
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
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
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
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费计算方法问题的解答,再进行投保时,
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介绍所投保的
保险费,
保险费通常是按照所投保
保险金额的价值比例来计算,生活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几率很高。因此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是非常有利于投保人的,也是选择较多的一种险别。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