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股权转让税率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个人
股权转让税率
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
2、税率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3、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
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个人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
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
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
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
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
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
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
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二、个人
股权转让征税的情形
(一)对于个人股东转让
股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1、
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
股权所支付价款的
2、
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
股权转让价的
3、
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4、 转让价格低于个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5、有重大影响的个人股东转让企业
股权,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建筑物占资产比重超过30%的
6、转让收入中包含难以计价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7、纳税人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二)根据个人
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选用以下方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近期同企业
股权转让的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的除外)
2、资产评估净值份额
3、转让
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
4、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
个人
股权转让税率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个人进行
股权转让后会有大量的资金作为
股权交换的代价,对于这一部分资金股东要交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税率标准要根据股东转让
股权的情况进行缴纳,所以股东不能将所有的
股权换取的资金据为己有,必须缴纳过相应的税收后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