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随着医疗保险政策的推进,现在国家又提出了大病医保政策,是既医疗保险之后对民众更有好处的一种医疗保障,各地政府也在相继出台相关医保新政,医保的保障范围比医疗保险范围更加扩大,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的内容。
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大病保险?
所谓“大病保险”,就是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二次报销”。
二 ?、什么人群可以享受“大病保险”?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群。
三、“大病保险”怎么参保?
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同步就参加了大病保险,不必再办理参保手续,也不必再缴费。
四、“大病”又包含哪些?
《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明确,以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也就是说,参保人患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所在市州确定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即可进行大病保险补偿。
五、“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那这“大病保险”如何报销呢?让我们一次来弄个明白!
“大病保险”要怎么报?
《方案》明确,参保人员在一年内可以单次报销,也可以累计起来一起报销。例如,当第一次住院并没有达到起付线,不能进行大病报销补偿,但第二次住院又花费了不少钱,这时就可以累计2次的合规医疗费用一起进行报销。
六、“大病保险”到哪里去报?
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并在省、市、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窗口,您只要提供相关资料,就可以一站式轻松报销了。
七、“大病保险”究竟能报多少?
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50%以上的费用报销。
也就是说,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补偿比例,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越高,补偿的比例越高。具体为: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八、还需要额外交保险费用吗?
城乡居民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要是报销后还是有困难,政府有啥政策呢?
当然,大病保险还不能确保每位重病患者能彻底减负,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人,还可能面临困境。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将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方案下发后,各市州将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关测算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面推开。
关于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的内容如上所述,我们是以湖南地区为例为您做的解答,具体的标准还要看本地政府颁布的内容,大病医保政策是在医疗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对医疗费用做的另一次减免,对一些大病,疑难病症等花费较大的病症进行费用报销。对广大民众来说是很大的福利。


...

·医患纠纷调解和司法诉讼区别是什么?
      医患纠纷调解和司法诉讼区别是什么?一、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医疗纠纷是由其职责所决定的,当医疗机构和患者单独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解决。2002年9月1日,国......


·非法行医罪怎么立案 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怎么立案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非法行医罪怎么立案,立案标准是什么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


·南昌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南昌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南昌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各地对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代理收费为:(一)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这类侵权行为中,赔偿一方的通常为医院。但因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属于特殊侵权赔偿,所以很多人不明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负责原则,那下面的我们为您解决分析这个问题。一、什么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可以要求医......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一、医疗过错的含义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二、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
      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询问和讯问是两个不同意思的词,询问证人或报案人,讯问只能是犯罪嫌疑人。报案人去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提供有效的信息会立案,那么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立案时......


·2023年最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
      年最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最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随着城市化、农业现代化需求,一些矛盾逐渐显现。例如关于进城农民是否交回承包地,我国现对于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说明一下最新关于......


·要是在道路上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此时当事
      要是在道路上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此时当事人往往会选择私了,这样也能节省彼此的时间、精力。但实践中,一些交通事故的处理需要当事人报警处理,那到底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哪些交通事故当......


·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一、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



·乐陵律师田树森对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总结
      近来,乐陵律师田树森接待了很多就离婚案件进行法律咨询的当事人,大多都异口同声的问道,如何才能离婚?这个问题在法律层面来讲,是个很难具体回答的问题,但是涉及到个案,结合相应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黄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无罪辩护得到从轻判处
      黄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受黄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前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黄某某,并仔细阅读了本案全部卷宗,现辩护人结合法庭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儿童交通注意事项有哪些?
      儿童交通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儿童交通注意事项有哪些?1、培养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家长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利用各种机会让孩子认识和了解各种交通信号标志及交通安全常识,让孩子从小树立起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经常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在街道......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微信不在局限于聊天视频,其转账支付功能由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微信不在局限于聊天视频,其转账支付功能由于无需现金就可以进行交易而大受欢迎。微信支付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隐患,有些不法分子会通过微信对公民实施诈骗,而其转账的钱财一般难以追回。那么微信被骗700元能起诉么?具体的解答如......


·劳动者应该怎样约定试用期?
      关于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想的应该都不太一样,有的情况下可能正好相反,这就使试用期的约定成为了焦点。那现实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怎样约定试用期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疑惑。一、应该怎样约定试用期1、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湖南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感情破裂,分居几年可以强制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要带走小孩分割财产我怎么办
·老板生产假冒产品 员工被抓
·没有证据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双倍支付吗?
·律师您好,九七年扬州市江都区法院的离开判决书丢失了,现能到档
·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他不给,我怎么办,某人以找工作为由
·工厂里上班时脚被打伤,老板拒付医药费及停工期间的工资,并遭辞工。
·公司员工担保应收货款承担什么责任?
·两女户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农村户口
·没有合同没有资料怎么要回工资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感情破裂,分居几年可以强制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要带走小孩分割财产我怎么办
·老板生产假冒产品 员工被抓
·没有证据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双倍支付吗?
·律师您好,九七年扬州市江都区法院的离开判决书丢失了,现能到档
·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他不给,我怎么办,某人以找工作为由
·工厂里上班时脚被打伤,老板拒付医药费及停工期间的工资,并遭辞工。
·公司员工担保应收货款承担什么责任?
·两女户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农村户口
·没有合同没有资料怎么要回工资

热门城市

·黄石律师
·
株洲律师
·
沧州律师
·
宝鸡律师
·
路环岛律师
·
甘肃律师
·
红河律师
·
韶关律师
·
廊坊律师
·
那曲律师
·
攀枝花律师
·
淮南律师
·
信阳律师
·
松江区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长治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