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承诺是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合同法规定,承诺可以撤回。由于承诺通知一经收到,合同即告成立。因此,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推荐律师
·想委托李律师代理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方便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吗?·物业私自安装刷卡系统·安凌,你好!我是项榕,请与我建立微信关系,有事请教。·我在大丰区买了一套商住房买房时宣传单是水电民用学区房,交房后·关于劳动工资拖欠。老板恶意拖欠,而且对方信息对于威胁辱骂,纠·加盟代理欺诈普通老百姓·您好,我家建房时,一个木工不小心自己割到手,一切费用我都出了, ·刚认识买了女的叫我给买10000块手机,现在人都失踪了,能要
热门城市
·定安律师·韶关律师·巴彦淖尔律师·北海律师·咸宁律师·黄石律师·营口律师·益阳律师·百色律师·屯昌律师·渝北区律师·永州律师·兴安盟律师·泰州律师·廊坊律师·湖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