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中的限行保全方式和流程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中的限行保全方式和流程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中的限行保全方式
1、保证可以作为诉讼保全担保的方式。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当申请人与被保全人以外的第三人,在申请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时,愿意为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失对被保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可以作为保证人。在实践中,应该重点审查该第三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赔偿能力,是否符合《担保法》关于不得为保证人的限制条件的规定。例如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等等。第三人愿意做为保证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的财产状况报告,并书写保证书,保证在申请人申请有错误时,第三人愿意承担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第三人的报告进行审查,在审查时确定第三人是否有相应的赔偿能力。人民法院经过审查确定第三人财力充足、信誉良好具有赔偿能力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可通知申请人另行提供担保,申请人不另行提供的,可以驳回其申请。
2、抵押可以作为诉讼保全担保的方式。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该条规定,在申请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时,当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与被保全人以外的第三人,愿意在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情形下,以该财产为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失,对被保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可以作为抵押人。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抵押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抵押财产不得买卖、处置,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抵押人为该财产购买必要的保险,以防止因意外灭失而导致损害被保全人利益。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往往忽略了对担保物的查封,只是扣押担保物的权属证书。笔者认为,仅仅扣押担保物的权属证书是不够的,并不能保证抵押物不被转卖、处置,所以在财产保全程序中抵押的程序要严格于《担保法》的规定,无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为抵押物,或者是以其他动产为抵押物,不仅要扣押权属证书原件,还应当办理对抵押物查封手续,从而保证抵押物不被转卖、处置,确实保证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
3、质押可以作为诉讼保全担保的方式。
《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在申请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时,当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与被保全人以外的第三人,愿意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交给法院占有保管,以该财产为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失,对被保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可以作为质押人。对于应当办理质押物登记的,及时办理质押物登记,或者办理查封手续。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中的限行保全流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
3、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4、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5、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6、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对法院来说,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时限。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立即”如何理解,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其实,在您的现实生活中难免遇到了民事问题在采取诉讼的时候,需要先去法院起诉,然后再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这是需要一定的民事诉讼经济纠纷中的限行保全方式的,其实可以选择质押、抵押和保证这三种方式的,在法院立案后就会安排时间和工作了。


...

·还没有文章
·弱电工程有哪些
      弱电工程有哪些方面一、弱电工程有哪些方面一般情况下,弱电系统工程指第二类应用。主要包括:1、电视信号工程,如电视监控系统,有线电视。2、通信工程,如电话。3、智能消防工程。4、扩声与音响工程,如小区的中背景音乐广播,建筑物中的背景音乐。5、综合布......


·故意杀人之后该怎么赔偿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之后,不但要承受刑事处罚,还需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那么,故意杀人之后该怎么赔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杀人之后怎么......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是今年来人们比较关注的公共事件。房屋拆迁是以政府为主导,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民的房屋进行拆迁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偿。对于房屋的拆迁必须进行相应的补偿,那么其补偿的标准有哪些?不同城市的标准不同,以郑州为例我们......


·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如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如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程序根据诉讼法规定,诉讼程序包括:起诉、立案、审理、一审判决、执行。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在执行前,还涉及上诉、二审审理、判决。二、如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



·武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二审辩护词
      武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上诉人武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现辩护人结合法庭审......


·泰州律师谈债权债务案件中唯一住房的处理方式
      马某某拖欠21个债权人300多万元的债务,其只拥有一套评估价值为67万元的房产,如果拘泥于马某某生存权的保护,对房产不做拍卖处理,则所涉21个债权人300多万元债权的实现将遥遥无期,不利于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反之,如果拍卖马某某的......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使得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上升,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是不容忽视的,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下文我们以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为主为您做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死......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益戚戚相关,因此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就不能大意。那么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赔偿项目是否明确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


·指示提单有什么特点?
      指示提单有什么特点?提单简单的说就是提货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运输货物的约定,而指示提单就是其中的一种。指示提单就是承运人或者运输公司按照托运人的指示要求对货物进行运输,到达指定地点。但是指示提单有着自身的特点,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指示提......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民事诉讼经济纠纷中的限行保全方式和流程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经济适用房贷款,我是甘肃白银市银光公司拆迁户
·可以拿回礼金吗?,我相咨询一下
·半前我用我的车给人做了担保,车被法院暂扣了,但是被担保人和我并不认san
·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补交几年社保,判决里说里面两月我和单位
·共有权证在拆迁后的房产还要共有吗?
·离婚双方都愿意的话还要提起诉讼吗
·欠薪,本人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沈律师您好,我结婚一年七个月,小孩9个月,因夫妻性格不和,造
·工伤期间不该发工资吗?,各位律师:   你们好!&
·轻伤二级,现在到了法院,法院说对方,对我们这边鉴定有自疑
·两个月之前我妈妈和她一个同事发生纠纷打起来了对方报警了她们各自回家之后警察也没有
·到底家里有我的份没,我有个姐姐没有母亲有后爸(已脱离父女关系)家里有房子我姐姐盖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经济适用房贷款,我是甘肃白银市银光公司拆迁户
·可以拿回礼金吗?,我相咨询一下
·半前我用我的车给人做了担保,车被法院暂扣了,但是被担保人和我并不认san
·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补交几年社保,判决里说里面两月我和单位
·共有权证在拆迁后的房产还要共有吗?
·离婚双方都愿意的话还要提起诉讼吗
·欠薪,本人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沈律师您好,我结婚一年七个月,小孩9个月,因夫妻性格不和,造
·工伤期间不该发工资吗?,各位律师:   你们好!&
·轻伤二级,现在到了法院,法院说对方,对我们这边鉴定有自疑
·两个月之前我妈妈和她一个同事发生纠纷打起来了对方报警了她们各自回家之后警察也没有
·到底家里有我的份没,我有个姐姐没有母亲有后爸(已脱离父女关系)家里有房子我姐姐盖

热门城市

·芜湖律师
·
大兴区律师
·
房山区律师
·
阜阳律师
·
河北区律师
·
忻州律师
·
海口律师
·
新星律师
·
澄迈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银川律师
·
遂宁律师
·
海南律师
·
济南律师
·
深圳律师
·
淮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