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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有问题要咨询?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1、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2、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修改管理规约。4、制定新的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15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 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 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推选的召集人或上一届业主委员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业主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投票结束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五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十六条,全体业主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 第十七条,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八条 ,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第二十条 ,补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可采用自荐或推荐的方法产生增补候选人,并经业主委员会2/3委员通过,成为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已不是业主的; (2)年度内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而丧失履行责任能力的; (4)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 (6)兼任所辖区域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二十一条,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做出决定。罢免采用实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须经过半数的业主代表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被罢免后,按本办法中的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方法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二条,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请罢免的成员有权在业主大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第二十三条,离任委员必须在三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文件、资料、帐簿及其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同意备案日期为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 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成立时,上届业主委员会或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终止,宣布解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选举办法中称业主,是指物业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本选举办法中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第二十七条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要按照一定流程操作,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指导下,选举出一定人数的委员,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很广,包括召开业主大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管理服等。目前,我国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定义的比较模糊,这不利于其更好的行使自身的权力。 ... ·还没有文章 ·私募基金收益怎么算? 私募基金收益怎么算?如何计算私募基金收益怎么算一、简单净值收益率简单净值收益率是不考虑分红再投资影响的基金净值收益率,计算公式为:其中,NVAt表示基金的期初份额净值,NVAT表示基金的期末份额净值,D表示考察期内每份基金的分红金额。举例来说,某...... ·雇佣和被雇佣之间确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有的时候,一个人会 雇佣和被雇佣之间确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有的时候,一个人会有两份工作和两个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为了规范市场,国家也出台了双重劳动关系司法解释,对于这样的双重劳动关系进行了解释说明。双重劳动关系是比较特殊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双重劳动关系的内...... ·南京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南京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一、相关概念介绍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 ·村医烧掉病人欠条能否解除债务关系? 村医烧掉病人欠条能否解除债务关系?一、如何将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 ·陆某某等四人在高速公路上碰瓷案 辩护词 -陆某某涉嫌抢劫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受陆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前辩护人通...... ·协议离婚把房子给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在离婚中协议把共有房产给孩子。有人担心,如果把房子给孩子,今后一方反悔怎么办。在房子过户费用比较高的情况下,很多人没有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时去办理过户,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一方反悔是否可行?..,离婚协议中把房子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什么?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明包括1、本人身份证明;2、医疗费票据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证明;3、本人因就医治疗而致的误工收入证明;4、因就医治疗支出的护理费用证明或者护理人员误工收入证明;5、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交通费用证明;...... ·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流程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继承遗产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遗产房屋过户的,只有过户了,才真正的算继承了。那么,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供您进行参考。一、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 ·一、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种形式(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一、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种形式(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 相关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9000元他跑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在工司永康分公司做外墙损伤今法院判决赔偿。1915 ·他是上门的,孩子会判给谁 ·男人出轨要离婚 ·您好李律师,我被家暴想要离婚咨询,谢谢! ·借一万一个月还一万五,有合同 ·装修房子合同到期没有装完怎么起诉赔偿 ·所有学生险私立医院都不报销吗,孩子时重大疾病 ·单位劳动工伤的问题 ·男的出轨。跟自己媳妇也有关。。她现在提出离婚。。我应该履行什么费用和孩子抚养费怎 ·关于房子回迁怎么变成小产权了 ·你好,想咨询律师会见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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