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私募
基金的监管方是谁? 一、什么是契约型私募
基金?
契约型
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
基金,指专门的投资机构(银行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
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定"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
基金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
契约型
基金由
基金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
基金合同而设立,
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
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
基金合同条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
基金法律所规范。
契约
基金与信托一样具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主要受《
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约束。其产品构架和信托一样施行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三方分离。
二、契约型私募
基金的监管方是谁?
信托的监管方是银监会;契约型
基金的监管方是
证券基金业协会,而
证券基金业协会是受证监会监督和指导。因此业内有一种通俗的说法,契约型
基金:证监会监管下的信托。
契约
基金与信托一样具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主要受《
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约束。其产品构架和信托一样施行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三方分离。
此外,契约
基金制度的设计更为开放和市场化,这样使得契约
基金在安全性较高的基础上兼具灵动性,与信托一样也是金融产品的一种运作方式。管理人水平及具体产品投向是决定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三、契约型
基金的优势包括哪些?
1、募集范围广
根据
基金业协会对私募
基金登记备案的相关规定,私募
基金合格投资者数量上限是200人,因此,契约型
基金的募集范围比其他两种形式的
基金募集范围更广。
2、专业化管理,低成本运作
契约法律关系无需注册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或投资公司,不必占用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和人员的投入。而且契约私募
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经营者和保管者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如果经营者和保管者的年度管理费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
3、决策效率高
在契约框架下,投资者作为受益人,把信托财产委托给管理公司管理后,投资者对财产便丧失了支配权和发言权,信托财产由管理公司全权负责经营和运作。所以,契约型
基金的决策权一般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效率高。
4、免于双重征税
由于契约型私募
基金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因此只需在收益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
此外,目前我国的公募
基金均采用契约方式设立,而公募
基金享有较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契约型私募
基金的监管方是证监会和
基金业协会,两者共同对私募
基金进行外部监管。在契约式私募
基金中,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是分离的,这就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由于契约式私募
基金没有
基金章程,是通过协议来约束,所以
基金本身也要加强自律管理,在追求收益的同时降低风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