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中工资标准包括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劳动仲裁中工资标准包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根据《财企[2009]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在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另外,还应当注意劳动合同期限跨越2008 年1 月1 日时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 条规定,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跨越2008 年1 月1
日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遵循的原则是:单一基数、分段计算、合并相加,也就是说,对于2008 年1 月1 日之后的部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对于2008 年1 月1
日之前的部分,按照当时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然后把两部分相加,就是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而作为计算基数的月平均工资,均为劳动合同解除前12
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当然,关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解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有很多争论,许多问题到现在为止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乱排乱放导致农田污染,庄稼绝收,更有甚者,人们的身心健康受到影响。这些受害者都要向污染企业提出索赔,那么环境污染赔偿多少钱?下文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一、环境污染赔偿标准怎么制定?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照《......


·劳动纠纷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纠纷直接证据有哪些?一、劳动纠纷直接证据有哪些?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的法律对其有特殊的规定。劳动关系并不是只有一种,在现实中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种类。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我国劳动关系有哪些。欢迎通过阅读下文了解。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


·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试用期过后,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那么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呢?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试用期过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以下条件: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


·在工程建设当中,发包人如果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交给承包人来做的
      在工程建设当中,发包人如果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交给承包人来做的话,此时双方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也就是建设工程合同。那么这个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分类呢?相信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


·融资租入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融资租入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一、融资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什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


·“网购”法律纠纷
      购买者因网络购物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后,要想实现自己的权利,同样面临着“三难”法律问题。  1、责任主体确认难。《消费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传统交易环境......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文的规定,变更合同当事人一般只要有合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有些特殊全责的变更,......



·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中标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贵州分行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
      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中标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贵州分行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是于2012年6月设立,是一家以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服务为主,传统诉讼业务为辅的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现有专职执......


·存款人死亡后,钱取不出来怎么办?
      存款人死亡后,钱取不出来怎么办?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将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然而,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存款人死亡后,其继承人遗失存折或者不知道账户密码等情况,这个时候继承人要怎么做才能取出这笔遗产呢?     ......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出租人的解除权的行使情况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投标的费用有哪些
      投标的费用有哪些,投标要花多少钱一、投标的费用有哪些,投标要花多少钱1、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具体看项目招标公告,一般根据项目大小在400-3000之间;2、制作投标文件的费用:这个比较复杂,如果是自己做就没什么费用,如果请人可能要几千元;3、如果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仲裁中工资标准包括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为什么手机充值会退,为什么手机充值会退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
·律师好!能帮我打这刑事官司吗?代理费多少钱?请把电话号码发过来,以便致短信联系,事实证明依据发给你看
·什么情况下可以支付工龄股
·我今年66岁,我有儿子儿媳,他们在万州开车行业,收入一班,有
·被人打伤。导致大腿,胳膊,腰椎断裂。打人者判什么刑,该怎么san
·抓到老婆和别人睡觉了,现在要离婚有两个孩子,都为办给我吗?
·孙老师您好!你接过南京广乾护理院的案件,你处理的很圆满。我的
·你好律师:我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母亲事已高,我父亲去世两半了,留有555㎡房产的一
·因怀疑我老公和情人在某酒店某一房间开房偷情,结果我叫
·你好,我就就在哈密出了劳动事故,现请求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我单位从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里扣交由单位缴纳的社保金合理吗
·今早在济广高速进收费站的时候,走进了逆向车道,又倒回来了,请问违章吗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为什么手机充值会退,为什么手机充值会退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
·律师好!能帮我打这刑事官司吗?代理费多少钱?请把电话号码发过来,以便致短信联系,事实证明依据发给你看
·什么情况下可以支付工龄股
·我今年66岁,我有儿子儿媳,他们在万州开车行业,收入一班,有
·被人打伤。导致大腿,胳膊,腰椎断裂。打人者判什么刑,该怎么san
·抓到老婆和别人睡觉了,现在要离婚有两个孩子,都为办给我吗?
·孙老师您好!你接过南京广乾护理院的案件,你处理的很圆满。我的
·你好律师:我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母亲事已高,我父亲去世两半了,留有555㎡房产的一
·因怀疑我老公和情人在某酒店某一房间开房偷情,结果我叫
·你好,我就就在哈密出了劳动事故,现请求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我单位从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里扣交由单位缴纳的社保金合理吗
·今早在济广高速进收费站的时候,走进了逆向车道,又倒回来了,请问违章吗

热门城市

·芜湖律师
·
白城律师
·
武汉律师
·
铜陵律师
·
清远律师
·
新北律师
·
衡阳律师
·
玉林律师
·
娄底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临沧律师
·
合肥律师
·
宝坻区律师
·
深圳律师
·
琼海律师
·
湘潭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